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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处、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区直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元月20日,区政府组成8个检查组,对全区工矿企业、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娱乐场所、东方山风景区等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区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矿山企业问题较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电线线路杂乱,台阶式开采还未真正落实。二是火灾隐患突出。北村市场未得到有效整改;网吧、舞厅等娱乐场所通道不畅,灭火器材不足或过期。三是机械、建材等行业安全规章制度等基础管理工作滞后。我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企业通过近两年的整治,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机械、建材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显滞后。各检查组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事故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相关执法部门对事故隐患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如:在工矿企业检查中,发现牛角山灰石厂一名炮工在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绳,带队领导当场要求区安监局对该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并要求该企业对未系安全绳的炮工进行除名。
为了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根据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政府就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街办、各部门要强化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事故隐患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重点突出,强化监管
一是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文件精神,针对冬春季煤矿井下空气干燥等情况,切实加强瓦斯治理和防尘工作。煤矿、非煤矿山都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矿山事故的发生。春节期间,矿山企业要安排检修。要坚决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
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要抓好“五整顿、四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等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特别是对车、船以及游艺设施设备,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于节前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四是加强交通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举办相关大型聚集活动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强化值班,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街办、各部门要建立春节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二是要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春节及两会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二OO六年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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