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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处、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下陆区街办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考评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日
下陆区街办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
考评方案
根据《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黄石市县(市)、区党政主职经济目标管理奖励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全区三个街办实施街办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考核。经研究,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各街办从过去注重经济发展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来,充分发挥评价考核体系的导向作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拼搏创新、争先进位,提升我区整体竞争力,着力推进繁荣下陆、法治下陆、诚信下陆、平安下陆和生态下陆建设进程,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构建和谐下陆的奋斗目标。
二、考评对象
全区
3个街道办事处。
三、考评原则
(一)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考核。
(二)全面客观的原则。充分考虑各街办的客观条件、发展基础等多种因素,对经济发展总量、结构、速度、效益、质量等方面以及社会发展指标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三)定量考核的原则。评价考核指标要有可计量性,突出硬性指标和重要指标的评价考核,增强考核的准确性。
(四)可比性和可行性原则。采用可比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相对独立的指标,避免信息重复,便于评估和核实。
四、考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街办经济和社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体系分经济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社会发展等3大类17项指标(详见附表)。每项指标由责任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审定,各责任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报区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考评办)汇总,区考评办会同区计统物局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依据本办法测算出考评结果报区政府审定。
五、表彰及奖励
根据年度考评的结果,街办得分在80分以上,且未被“一票否决”的为达标单位。得分第1名的达标单位推荐为先进单位,并给予街办奖励5000元;第2名的达标单位给予3000元奖励;第3名的达标单位给予2000元奖励。以上奖金均由区财政统一安排。本奖项不影响其它评比奖励。
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奖励对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单位,不予表彰奖励,但不影响考评排名。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分别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安监局、综治办、纪委监察局提供的考评依据为准。
六、考评组织和要求
(一)考评组织。为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街道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考评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计划统计物价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劳人局、区经发局、区民政局、区计生局、区招商局、区卫文体局、区建设局、区农林局、区综治办、下陆国土分局、下陆环保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检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专项经费由区财政列支。
(二)考评要求。考评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必须客观公正的对各街办指标数据认真审核,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如发现指标数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各街办必须高度重视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考评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专班,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综合考评科学公正、真实可靠,真正体现各街办的综合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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