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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处、各街办,区直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确保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给你们,请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研究工作措施,全面履行职责,为实现今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面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OO六年三月十五日

下陆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

 1、地区生产总值15%(区计统物局)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 %。(区经发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区计统物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区经发局)

5、旅游总收入增长16%(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处)

6、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1%(区招商局)

7、外贸出口增长18%(区招商局)

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区财政局)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区计统物局)

10、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150元。(区农林局)

11、城镇新增就业3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区劳人局)

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区人口与计生局)

13、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区经发局)

14、确保哈特贝尔扩建、美尔雅女装、轴承基地、大江紫杂铜、天华塑管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培育冶金、机械、轻纺、高新技术等四大产业。(区计统物局、经发局、科技局、招商局)

15、加强企业技术研发、产学研科技合作、科技创新服务三大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抓好传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高新技术产业重大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区科技局)

16、加快企业改制进度,确保年内区属企业全部彻底改制,不剩任何遗留问题。(区经发局、改制办)

17、开展“学习浙江经验,加快下陆发展”主题活动,增强全民加快发展的理念,激发全民发展创业的激情,使更多的主体、更多的资金加入民营经济阵营,引导民营业主树立敢闯敢冒的积极进取意识,帮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区政府各部门)

18、服务地区企业发展,激发区域经济活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辖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区政府各部门)

19完成栗山路二期路面硬化、“东方仙境”土路基和2000米游览小道建设等工程;积极向上争取对东方山旅游开发的扶持,力争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安排一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依托国智景元公司,创新景区管理体制,组建旅游开发公司,实现市场化运作。(区建设局、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处)

20、多途径对外推介东方山风景区“三大核心景区”,实施“桃花湖”项目建设,完成东方仙境景区系列子项目的建设规划设计,力争引资实施1-2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抓好 “石船高撑”等古景点的恢复建设和 “虎崖流韵”、 塔林等新景点的开发。(区招商局、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处)

21、加大对外宣传促销力度,不断提高东方山风景区的知名度;大力开发旅游客源,力争外地游客占全年游客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处)

22、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壮大商贸服务产业规模,提升业态水平,重点抓好大江商贸中心、金港超大型商务楼等项目建设。(区经发局、项目办)

23、大力整治市场环境,消除新下陆北村市场安全隐患。(区经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建设局、武警下陆消防中队)

24、积极呼应罗桥物流园区建设,规划建设铜、钢产品专业交易市场,培育和发展物流企业。(区计统物局、经发局、建设局、规划分局)

25、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餐饮、娱乐业和社区服务业,满足城区消费需求。(区经发局、各街办)

26、大力整治农村环境,继续实施农村改水、改路、改厕和村庄规划整治工程。(区农林局、建设局、规划分局、各街办)

27、积极引导农民实施旱厕改造,配合市中等专业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对部分村庄实施迁村腾地,集中还建。(区农林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

28、扶持发展以特种禽畜、水产养殖为主的特色农业,以林果、花卉种植为主的生态农业,以“农家乐”、休闲山庄为主要形式的休闲农业和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区农林局、各街办)

29、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排查和调处民间矛盾、纠纷,促进乡风文明,维护农村稳定,实现农村和谐。(区司法局、农林局、各街办)

30、发挥村民教育学校的阵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科技、文化、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区司法局、科技局、卫文体局、劳人局、各街办)

31、引导农民组建各类文化、体育活动队伍,大力开展各种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使每个村至少建有一支队伍,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区卫文体局、农林局、各街办)

32、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积极开展转岗技能培训,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人。(区农林局、劳人局、就业局)

33、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补偿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区国土资源分局、农林局)

34、抓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动物疫病防控及农产品安全检测等工作,确保农业农村安全。(区农林局、各街办)

35、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化解村级债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区财政局、农林局)

36、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在香港、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组织的各类大型招商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分队招商和定向招商。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责任,加强跟踪协调服务,促使已达成初步意向或在谈项目早签合同、早开工、早投产。(区计统物局、经发局、招商局)

37、抓好金港商贸中心、人本汽车零部件等项目的引进工作,争取早日正式签约并付诸实施。(区招商局)

38、协调做好铜板带工程、美尔雅女装基地等在建项目的引进外资工作,确保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新批外商投资企业3个。(区经发局、计统物局、科技局、招商局)

39、全年外贸出口完成1900万美元,引进或培植新出口企业1家。(区招商局)

40、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内的产业分工与协作,加快下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计统物局、经发局、科技局、招商局)

41、配合实施沿湖路四期、下陆大道新下陆段、新下陆至新火车站连接线、106国道下陆段、铜花大道续建等道路改造工程,加快铜鑫大道等续建工程进度,完成孔雀苑路建设工程,配合做好大广高速、武九复线建设工作。(区建设局、各街办)

42、完成老下陆、新下陆、占本六、老鹳庙、郭家桥等5条排洪港的清淤。(区建设局、农林局、各街办)

43、实施铜花四期、金花小区续建等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工程。(区建设局、新街办)

44、加强城管综合执法管理,强化以“五业”、夜市、违章建(构)筑物、车辆抛洒、“牛皮癣”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区建设局)

45、完成东方山植树造林1000亩,做好快速路二期等道路两侧绿化和社区“四旁”绿化,实现新增城区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区建设局、农林局)

46、继续开展小区创建工作,新创市级优秀住宅小区2个、卫生小区1个。(区建设局、各街办)

47、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支持有色公司、新冶钢一炼钢等企业完成限期治理项目,督促晨茂铝材、瑞清公司、方园锻造等企业限期治理废水、烟尘污染,协调解决峰烈山垃圾场等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区环保分局、各街办)

48、坚持从源头控制污染,严格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杜绝产生新的污染源。继续做好黄荆山、长乐山沿线下陆段关闭塘口的综合治理工作,逐步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区环保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各街办)

49加强财源建设,强化财税征管,确保收入足额均衡入库,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深化财政“四项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区财政局)

50、完成就业培训3000人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000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00人,启动下陆区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培训中心建设。(区劳人局、就业局)

51、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新增社保扩面900人,征缴失业保险金90万元。(区劳人局、就业局)

52、解决特困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研究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做好城市和农村低保工作,增加特困救助投入,做好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区民政局)

53、继续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落实好中央、省、市的政策。(区民政局)

54、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区教育局)

55、完成下陆三中新办公楼和教学楼主体工程建设,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区教育局)

56、加快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做好有色、十五冶、纺机等辖区中央企业学校接管工作。(区教育局)

57、加大政府投入,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区财政局、教育局)

5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市中等专业学校建设,确保首批招生如期实现。(区教育局)

59、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大力推进八医院改革,切实抓好结核病、爱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卫文体局)

60、加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完成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区卫文体局)

61、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全面推进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城区”活动。(区人口与计生局)

62、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积极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五五”普法工作,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区司法局)

63、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推进平安下陆建设。(区综治办、公安分局)

64、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各部门)

65、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区安监局)

66、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系,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各部门应急预案,加强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两防一体化”建设。(区政府各部门)

67学习借鉴浙江经验,提高抓发展的能力,建设开拓型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68、切实转变作风,健全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完善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区政府各部门)

69、健全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事项落到实处。(区政府各部门)

70、以《公务员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公务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学习型政府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水平。(区政府各部门)

71加强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区政府各部门)

72大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效能监察,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各级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区政府各部门)

73、进一步推行政务、村务、居务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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