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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地质灾害给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带来严重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下陆区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2005年我区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基本规律,下陆区灾害发生主要与三大因素有关:一是大气降雨,特别是与降雨持续时间和降雨强烈程度密切相关,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二是受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制约地形复杂结构发育、隐碳酸盐溶洞发育和松散岩土体的广泛分布是地质灾害发生的背景条件;三是矿产开发、水利建设、道路建设、人工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带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带。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及主要防灾点
(一)虎崖峰泥石流。虎崖峰至李家湾中间的地形条件和地质条件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冲沟上游形成区为三面环山、一面出口的地形,周围山坡较陡,虎崖峰斜坡松散,若遇普降暴雨,泥石流可能复活,威胁李家湾、陆柏林的住房和农田。该处在未立项勘查、治理之前,东街办要成立专班在汛期加强监测,及时疏通下游河道,加固河堤。
(二)揽胜宾馆停车场滑坡。东方山揽胜宾馆建于1994年,由于人工切坡,宾馆地面与其南侧公路及停车场形成6—7米左右的高差,为防止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修筑了挡土墙,挡土墙顶宽0.60米,底宽约1米,高约7米,在宾馆的东南侧,挡土墙近东西向一条长9.5米,近南北向一条长20米,二者呈90度交角相衔接。2003年6月中旬发现在挡土墙呈90度拐角附近产生垂直挡土墙走向的裂缝多条,裂宽1—3毫米,裂缝从上至下贯通至地面,但没有明显的错动,该挡土墙设计不合理未设置反滤层,挡土墙内侧也未建排水沟,使大气降水在挡土墙内不能及时排出,并向下渗透,增加土体自重及剪切力,在遇暴雨期挡土墙垮塌易产生土体滑坡,直接威胁揽胜宾馆、停车场、弥陀寺安全,破坏东方山景观,该挡土墙由东街办负责重新设计,并组织重建。
(三)东方山栗山寺盘山公路两旁滑坡。东方山、栗山寺盘山公路路面已硬化,但两旁有的地段存在着陡壁和深坑,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若遇普降大雨,易发滑坡,危及行人安全和村民财产安全。东街办、老街办在各自辖区地段,汛期要加强隐患段的监测,设立永久性警示牌,对需要治理的地方采取措施迅速治理。
(四)长乐山北麓沿线采石厂。2004年底根据市政府决定关停,在生产期间造成的山崖特别陡,时间一长,岩石风化可能造成滑坡。该处由东街办采取降坡或栽种植被的方法逐年进行治理。
(五)铁子垴地面塌陷位于铁子垴南坡金矿选场内,塌陷坑下部为地下采矿空区,采空冒落引起地表塌陷,目前塌陷区已回填处理,但随着地下采空区支护的腐烂,今后有些采空区易发地表塌陷,威胁矿区简易公路上的行人车辆安全。
(六)铁子垴矿区排废砂场存量较大且边坡高陡,渣场下有大面积耕地,经常有村民耕种劳动,汛期遇暴雨易引起滑坡及泥石流灾情,危及行人财产安全。
第5条和第6条由老街办负责督办,下陆铁矿负责对渣场进行降坡,减少渣存量,修建挡土墙,设立永久性警示牌,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分局负责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
(七)老下陆快车道两旁多处由于人工切坡造成灾害隐患,威胁行人安全。该处由老街办负责督促快车道指挥部进行治理,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分局负责督办。
(八)细磨灰石厂废石存量大而高陡,正下方10米远是路面,斜边是居民住房,上方是水池,汛期遇大雨极易发生泥石流灾情,危及行人财产安全。该处由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分局作技术指导,新街办负责细磨灰石厂治理,进行降坡处理,将土夹石运走。
(九)长乐煤矿。煤矿采空区暂时并未发现塌陷迹象,矿主已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了监定,但由于时间过长,可能因矿井支护腐烂引起塌陷,造成长乐村三组、四组居民房屋垮塌。该处由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分局督促、协助矿主作技术勘查,新街办负责检查监测,并对煤矿密切观察,定期检查周边迹象,发现隐患立即报告。
以上各灾害重点监测区(点)一览表附后。
三、地质灾害预防对策和措施
防治地质灾害应贯彻“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群测群防的治理工作体制,确保我区全年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这一基本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下陆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安全监督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新街办、老街办、东街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街办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各街办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防治经费预算,尤其在汛期,各街办、各部门领导要以高度负责、亲民爱民的精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二)加强对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今后对采矿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建设、城市建设、抽排地下水工程等各项建设工程,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三)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组织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特别是一些重点防灾区(点)危险区域的监测预警工作要落实到位,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设置警示牌,向灾害威胁的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各监测单位要做好监测点的记录,及时分析监测成果,制定以预警、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为主要内容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异常,应迅速报区政府和国土资源局下陆分局。并组织专家赶赴现场作出评估,提出防治建议,把灾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
1、设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下陆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分局,直接受区防汛办公室指挥中心领导,负责汛期地质灾害抢险避灾、指挥和督办工作。
2、积极做好防治工作。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点)的治理工作,消除引发灾害的人为隐患;对因自然因素引发的重点隐患区(点)要加强监督、勘察,及时报警,及时疏散人群和财物,把灾害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3、各街办要落实50名抢险突击队员,预备铁锹、镐、车辆及抢险器材等物质,随时调用。
4、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处、下陆区铁矿要备铜锣2面,火把若干支,如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白天以锣声,晚上锣声加火把为报警信号,通知群众迅速撤离到指定安全区域。
5、区国土分局、城建、农林水利、交通、公安、民政、财政、医疗等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制订灾时抢险应急预案,扎扎实实做好下陆区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和群众的防灾意识,尤其对重点监测区(点)要明确责任人和巡查人员,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由于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区政府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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