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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陆召开科学技术大会,出台了《下陆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根据此办法,最高科学技术可获奖金5万元。
该办法从2007年元月1日起施行,每两年评选一次,除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外,下陆科学技术奖还设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进步先进单位奖、优秀科技工作者奖三个类别。其中科学技术最高奖金为50000元,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科技进步先进单位奖金为1000元,优秀科技工作者奖金为500元,所有奖励经费均由区财政列支。
近几年,下陆区全面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高新技术产值年均增长40%以上,科技进步对工农业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1.44%和49.21%,科技创新成为下陆新一轮发展中的重要支撑。《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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