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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新中国的记忆”档案资料的通告
日期:2019-06-21 来源:黄石市档案馆    

为更好地记录新中国成立70年来黄石地区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翻天覆地的变化,黄石市档案馆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新中国记忆”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1.黄石解放以来各个历史阶段,如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所形成的公报、告示、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以及各级领导批示、记录、录音、录像等,包括各个历史节点举办的重要纪念活动形成的证件、奖章、照片、题词、签名、录音、录像、书刊等各类档案资料。

2.黄石地区的英模、劳模和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存留的笔记、日记、书信、照片、影像或录音资料、调查报告、讲话记录、回忆录等材料。

3.黄石解放以来编修的地方志、村镇史、典章制度及编修所依据的印证原件或复制件等,反映黄石市情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4.黄石解放以来,散存在各单位及社会上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在黄石的讲话、录音、录像、照片、题词、书信等档案资料。

5.各行各业保存的或个人收藏的各类档案,如老照片、证件、报刊、民间日记、票证、图标、生产经营记录等反映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民俗等方面变化的相关档案资料。

6.征集反映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亲历者、百姓记忆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事及记载本地特色民间风俗等内容的档案材料或亲历者口述档案等。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凡符合档案资料征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面谈、委托代理人、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黄石市档案馆联系,市档案馆也可上门协商相关事宜。

2.征集工作是社会公益,以无偿捐赠为主。如属特别珍贵的,市档案馆将聘请专家进行鉴定、评估,根据所鉴定档案资料的形成年代、原始性、特殊性、完整性、数量综合分析其史料价值和收藏价值,给予适当奖励或双方协商征购价格。

3.对于重要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提供复制件或扫描件给捐赠者,原件由市档案馆保存。

4.如果您的档案资料有来历、有故事,或者您亲身经历了改革开放的某些重要事件,我们可以为您录制口述档案。

三、说明事项

1.凡向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布和开放意见。

2.提供的照片纸质、数码(2M以上)均可,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还是扫描件。

3.捐赠和征购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均颁发《收藏证书》。

4.此次活动中捐赠、征购或者收购的档案资料将集中收藏于黄石市档案馆内。并由工作人员进行整理、编目、造册,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建立专题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5.本征集通告长期有效,欢迎登陆黄石档案网了解详情。欢迎关注“黄石档案”微信公众号 ,分享精彩故事。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石市档案馆(黄石市团城山青龙山路1号)201办公室

联系人员:汪洋、郑晨子

联系电话:0714-6579055   0714-6579088

联系邮箱:yuemao@126.com

  

                                 黄石市档案馆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