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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确定下陆区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委托代发银行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日期:2019-08-29 来源:下陆区财政局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库发[2019]31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从2019年9月1日起,所有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一卡发放,现将选择确定下陆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委托代发银行的选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范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已承担下陆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任务;

(三)能够为政府提供基本代理服务的一般通用条件;

(四)营业网点可以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办);

(五)能够为补贴对象免费提供国内跨行支付和资金到账短信通知提醒服务;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时间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19年8月29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报区财政局国库科211室。

(二)区财政局于2019年8月30日9:00在局会议室组织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谈判。

(三)区财政局于2019年8月31日在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三、材料要求

(一)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表)。

(二)提供真实、可靠的已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类别、数据统计、发放流程、内控管理、便民服务等方面的详细情况说明,截图列示一笔资金从接收到发放完成的真实事例及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发放协议(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为放弃资格。

(二)不按规定要求申报相关材料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票否决。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