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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前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26 来源:下陆区卫健局    

辖区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门诊部):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频发,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期省内江夏、潜江等地疫情总结复盘,暴露出医疗机构存在麻痹松懈,出现预检分诊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接诊不规范等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卡作用。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根据8月25日上午市、区指挥部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医院入口管控

医院入口、门诊及住院部入口等重要卡口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做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体温、两码查验工作,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留陪、不探视”,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病区。

二、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度

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不具备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诊所不得常规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的患者,发现上述症状患者要在做好患者流行病学问诊和相关信息登记基础上,及时向区卫健局报告,并尽快通过120救护车将其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三、加强院感管控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意识,压实院长作为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新冠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认真排查内部院感控制工作风险隐患,坚持“内外同防、医患同防”,严格落实对重点部门、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院感防控措施,认真开展环境采样检测、健康检测和核酸检测,严防院感发生,严防疫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

四、加强便民核酸采样相关工作

各中心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样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采样人员岗前培训,尽量抽调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医务人员作为采样员,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各类标本;采样人员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要求,做好个人有效防护、采样前后手卫生(一人一手消)及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等工作;各采样点要配备冰箱、转运箱等样品保温设备,确保样本低温(28)保存并在规定时限内转运送检,严禁上述医用冰箱存放饮料等不相干物品。

五、提升应急储备能力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盘存清点,及时添补备足必需防疫器械物资;加强流调、消杀和核酸采样队伍的技能操作培训及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秋冬季疫情防控应对准备能力。

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

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一丝不苟查缺陷、找问题,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市、区再次督促暗访,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突出的要关闭整顿,对问题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