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城同创”和迎八艺节整治“八乱”行为的通知精神,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综合整治,使我区环境质量有明显提高,以文明整洁的城市环境迎接“八艺节”的到来,结合我区“迎节会、治八乱”工作安排,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黄石的奋斗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城同创”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迎节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契机,以全面开展整治乱丢、乱吐、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挂等“八乱”行为和现象为重点,倡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日常文明行为养成做起,推进“四城同创”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着力提升城区形象。
二、整治范围
根据我区“迎节会、治八乱”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市人防办公楼至杭州路西延(东侧),凡存在“八乱”行为和现象的,属区委政法委整治范围。
三、整治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由政法委副书记孙立友任组长、综治办主任童芝文、副主任叶建徽等为成员的整治“八乱”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将组织协调所管路段内社区、单位以“门前五包”工作为重点开展工作,并由组长孙立友任责任路段段长,每月向区“四城同创”办书面报告一次路段“门前五包”工作进展情况。
2、宣传教育,提高意识。工作小组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迎节会、治八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辖区居民代表进行整治八乱宣传,向住户发放宣传单,组织居民进行义务劳动等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爱护市容环境意识。
3、依法整治,严厉打击。按照《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次“八乱”行为和现象,对公民和单位进行宣传,不得有影响和损害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发生。如发现“八乱”行为,将联系有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予以改正、清理或者清除,并可处以警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