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黄下市监文〔2019〕10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 2019 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检查,并按照要求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联系人:质量监管科  罗燎原    

联系电话:0714-5316883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关于开展2019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这一本质属性,不断发挥 强制性产品认证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按照国家认监委《2019 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依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市局《关于开展  2019  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辖区内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档案

各单位通过认证认可业务监管平台,掌握本辖区获证企业基本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并采取调查辖区企业生产状况、检查强制性产品销售单位等措施,重点掌握无证生产企业、证书被暂停、 注销、撤销企业的详细情况,建好档案,跟踪监督。

二、检查范围及主要产品

根据所辖区域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查范围,重点以检查消防产品、低压电器、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童车玩具、汽车零部件及取消生产许可改为 3C 认证等产品为主。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生产企业是否取得了认证证书;

(二企业是否建立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使用记录与管理机制;

(三是否存在企业在证书暂停、注销、撤销期间,擅自出厂、销售目录内产品的行为;

(四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的一致性;

(五是否存在伪造、买卖、转让证书的行为,认证材料是否齐全,认证材料与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等。

四、检查后处理

各单位要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强请示报告和联系沟通,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对执法依据、范围、程序不明确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争议的案件,应及时向市局请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要充分认识查处无证行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效性、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要认真研究分析辖区强制性产品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科学安排   部署工作,制定对无证行为排查的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人员,落实监督职责。对无证行为要常抓不懈,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辖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二)加强广泛宣传,强化主体责任

在检查中要加大对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强化其责任主体意识,加强企业自律;要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对典型案件要在相关媒体及通报中进行暴光,发挥社会监督效应。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做好辖区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于 10 月 5 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及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监督检查表(附表 1)、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汇总表(附表 2)、无证行为执法查处数据统计(附表 3 、无证行为执法查处典型案例表(附表 4)上报区局,去局将对各所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附表1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监督检查表.docx


附表2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汇总表.docx


附表3无证行为执法查处数据统计表.docx


附表4无证行为执法查处典型案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