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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乐山工业园区,各街办、区直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普法办制定了《2023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陆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年,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在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以及示范创建活动上提质增效,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为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核心城市首善之区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与依法治理云平台”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全区“八五”普法骨干培训,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2.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全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集中学习。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民政局等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二、突出重点内容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精神,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持续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宪法七进”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参与全市“法治印记·精彩呈宪”普法摄影展创作征集活动,各部门宪法宣传参与覆盖面达100%。〔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4.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5月份,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媒体开展民法典集中宣讲活动,并围绕各自在贯彻实施民法典过程中形成的典型事例编写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鼓励创作民法典普法文化产品。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见义勇为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5.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立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有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创造良好法治氛围。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安全生产、传染病防治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助力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等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6.加强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开展地方性法规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等,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全面实施。〔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三、突出重点对象学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至少组织一次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运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与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开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0%以上,对全区各部门参考情况要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8.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开展日常法治教学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应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重点开展守法、反拐、防性侵、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各单位要对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组织开展一次轮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普法工作机构〕

9.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法治人才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大力培养扩充基层法治人才队伍,有条件的居委会鼓励以社区网格为单位,新增培养1名1户。〔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普法工作机构〕

四、突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0.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落实《湖北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管理办法》,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创建、申报工作。按照“一区一品”目标,我区年内至少应建成一处以上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等省级三星级以上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各居民委员会要建有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长廊等实体法治文化阵地。区直部门要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机关创建、申报。推动我区红色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发展,探索建设红色法治文化新阵地。〔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保局、区文旅局等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11.丰富群众法治文化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运用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征文演讲、法治书画展览等形式,在基层组织开展“每月一主题”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全国、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评选等活动,并运用媒体平台对优秀作品进行展播。加强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等的挖掘整理、宣传弘扬和传承运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文旅局等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五、突出开展法治创建,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2.加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落实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复核工作,组织开展好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及推荐工作,指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法治社区建设。〔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民政局,区普法工作机构〕

13.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积极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创建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对拟推荐申报地区的日常指导与跟进落实,以示范创建促进基层治理、行业治理和专项治理,推动全民守法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办、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六、突出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

14.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动态调整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动普法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监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社区广告牌(宣传栏)等户外媒体,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普法宣传。实行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约谈机制,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

15.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按照上级“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要求,制定我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面掌握、科学评估我区“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漏补缺,列出问题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做好迎接国家级、省级、市级实地检查、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各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区普法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