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对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5-10 来源:下陆区司法局    

尊敬的高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下陆区突出宪法教育,突出重点人群,突出法治实践,强化举措创新,强化普法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法治下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逐步深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9年下陆区获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区普法办获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022年区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区委宣传部和市五医院获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普法合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全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市、区组织部门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内容,制定《下陆区普法责任清单》,签订《下陆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承诺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拓展平台,激发普法活力。将“法律夜市”送法上门,在下陆广场、东钢广场、铜花社区、青龙山社区等场所开展“法律夜市”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微电影播放等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同时,组织骑行、法治文化汇演等活动,不断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法治阵地多点开花,在神牛路口建立了三星级“法治文化阵地”——下陆区法治文化广场。在龙湾一品小区建立了“法治文化小区”,在袁家畈社区建立了“禁毒法治教育基地”,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突破与提升。

三、学以致用,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执政能力不断增强。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中,充分发挥政府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审查作用,有效确保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制定了《下陆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深入推进法治下陆创建活动,以康宁等社区作为试点社区,协助社区依法完善了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依法建立健全了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等,培养了居民的社区自治意识。

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一窗办理、一网通办”水平,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全区减少承诺审批时限11765个工作日。在企业开办、企业发展、保护创业者、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社区、小区延伸,丰富普法为民的广度和深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在法治建设全过程实时普法,推进各行各业依法治理,为新时代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作出司法行政积极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多提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黄石市下陆区司法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