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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支持小微服务业进入规模企业三年行动方案》政策问答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8827 发布日期: 2022-05-28 发布机构: 下陆区发改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下陆区支持小微服务业进入规模企业三年行动方案》政策问答
一、问: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答:为了深入推进全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创新要素整合和供给,健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小微服务业扩大规模,快速成长,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构建优质高效、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服务业新体系,实现全市商贸中心“中移”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问:《方案》的实施对象包括哪些企业?
答:实施对象分为两大类: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上”)服务业申报单位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规上” 标准分为:
1.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调查单位等;
2.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涉及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行业(不含行业调查单位)和社会工作(不含行业大类调查单位),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
3.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涉及行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调查单位。
(二)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限额以上(以下简称“限上”)商贸业申报单位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限上”标准分为:
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
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
3、住宿业和餐饮业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及以上。
三、问:《方案》可以为企业带来什么优惠?
答:(一)下陆区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进规”政策兑现资金列入支出范围,主要用于以下奖励:
1.入库奖励。自2019年起,对首次进入“规上”、“限上”服务业统计库的企业,连续3年给予在库企业每年2万元奖励。
2.经营奖励。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税收、就业等方面有拉动作用的“规上”、“限上”在库服务业(商贸业)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二)鼓励企业聚集发展,发挥服务业企业“头雁”效应,总部大楼、律师楼等,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三)大力培育领军企业(人员),对评为全省“五个一百”服务业领军人物的服务业龙头企业等,给予一定奖励。
四、问:对《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有哪些考虑?
答:政策文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陆区将组织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执行。一是强协同配合。建立区政府主抓、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街办(园区)跟踪落实的协同联动机制,确保服务业“小进规”政策落实到位,实现服务业“小进规” 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培育引导。各街办(园区)、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摸底调查情况,建立“规上”、“限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培育库。要加强对库内企业的跟踪服务,对达到 “规上”、“限上”服务业标准的企业,严格落实扶持政策。三是强舆论宣传。各街办(园区)、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新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深入宣传“小进规”政策和小微服务业企业扶持政策,树立行业发展典型,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宣传各项惠企政策,对市场主体的关注积极回应,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普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