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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督办通知

关于落实下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督办通知

蜂烈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9月29日,老下陆街道办事处收到下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中反映,你社区辖区部分公共健身器材存在以下问题:

1.位于陆和园小区内的两处公共健身器材,一处公共健身器材显示安装日期为2014年,报废日期为2022年,已超过安全使用期限;另一处健身器材未在安全铭牌中标注安装日期。

2.位于程英拔花苑东侧大门附近一处公共健身器材,均无安装铭牌等标识。

3.位于詹家湾广场附近腰背按摩器等公共健身器材显示安装日期为2017年12月,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目前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

请于10月底之前对辖区公共健身器材履行监管职责,完成问题整改,并回函整改情况:

1.针对超过安全使用年限或无安装铭牌标识,出现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器材予以拆除,并进行地面平整。

2.对健身器材安全铭牌中未标注安装日期的补充信息进行完善。

3.对辖区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监管维护,如出现故障,及时予以维修、拆除。

                       黄石市下陆区老下陆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