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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住房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本区住房保障的计划管理,组织编制住房保障的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本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对各街办、社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实施公益性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组织协调房屋征收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化工作和信息公开。
(五)负责本区公租房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铁使用和管理。
(六)负责本区房地产工程建设中涉及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的落实,协助办理保障性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实施住房保障工程质量。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安置、分配工作。
(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对危旧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民意调查、房屋状况调查与登记、地籍核实等工作,并组织项目成本测算评估工作。
(八)负责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指导征收单位开展征收地块房屋登记、核实认定等工作;组织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处理房屋征收所涉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九)负责组织棚改项目和城市建设涉及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档案的收集与管理,组织审核相关单位与征收对象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区政府决定,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划定征收范围,并督促依法拆除征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
(十)负责协调旧城改造(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申报、监督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依法依规签订、履行物业服务协议;协调房屋维修基金的申请和指导小区物业依法依规对居民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十二)负责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建立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下陆区住房保障局内设机构(处室)共3个,主要是:
(1)办公室;
(2)业务室;
(3)财务室。
2. 下设单位
下陆区住房保障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下陆区住房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5名。
3. 编制情况
下陆区住房保障局行政编制共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07.04 万元,较上年96.13万元增加110.91万元,增幅115.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04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100%;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0%。
2、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07.04万元,较上年96.13万元增加110.91万元,增幅115.38%。其中:基本支出187.04万元,占比90.34 %;项目支出20万元,占比9.66%。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07.04 万元,较上年96.13万元增加110.91万元,增幅115.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04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100%;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0%。
2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07.04万元,较上年96.13万元增加110.91万元,增幅115.38%。其中:基本支出187.04万元,占比90.34 %;项目支出20万元,占比9.66%。
3增减变化原因:原因是人事调动及在职人员级别滚动等,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84万元,较上年5.6万元增加了9.24万元,增幅165%。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0.4万元、咨询费0.56万元、租赁费0.56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82万元、福利费2.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3.7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3.7万元,增幅100%。计划用于购买货物3.7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86万元,较上年0.52万元增加0.34万元,增幅65.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0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6万元,较上年预算0.52万元增加0.34万元,增幅65.38%。增加原因是业务增加,招待费用增加。下一步,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2年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设立绩效目标,共涉及项目1个,涉及资金20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活动及正常运行需要经费,历史遗留部门拆迁户门面及拆迁户门面及捭门面房屋补偿等。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土地储备出让项目8个。
质量指标:完成全年土地储备、出让项目12个。
时效指标:2022年年内完成,
2、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 100%
3、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解决历史遗留部门拆迁户门面及拆迁户门面及捭门面房屋补偿等
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规划我区城市住房格局,让群众生活质量提高。
4、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对规划项目满意率95%以上。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