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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下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的审批、核准文件等材料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属于《黄石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公共资源交易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协助调查。
二、机构设置 
下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定编制数为事业编制4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3年年初实有在职人员4人,事业编制4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7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7万元,占比93.73%;项目支出4万元,占比6.26%。 
 下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6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7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
(1)工资及福利支出52.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工会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合计4万元,主要用于: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专业咨询服务等专家评审劳务费1.5万元,资料汇编等委托业务费0.5万元;强化软件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为63.87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为63.7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13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实有人员增加1人,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2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2万元,工程 0万元,服务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 0 组,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 0 万元,2022年预算 0 万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0 万元,2022年预算0 万元,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2年预算0万元,无增减少变化,因是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单位按照区财政局要求,认真编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测算依据充足,目标明确,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措施,以确保项目支出合理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强化支出责任并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我单位作为政府采购职能部门,为确保各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正常进行,依据省、市级文件要求,拟强化软件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为推进服务能力,拟开展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活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制订具体方案、设计指标体系、收集相关资料,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实现项目绩效管理目标。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