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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下陆区总工会预算公开


2024年度下陆区总工会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十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3、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协助各级党委调整配备好同级工会领导班子;指导各级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检查区总工会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情况。

4、负责调查研究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政策问题;负责综合反映全区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动态与信息;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思想状况。

5、做实做好“四季服务”项目,实施为职工办实事项目清单,推动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常态长效,持续唱响“四季歌”;聚焦城镇困难职工群体,突出精准识别、阳光公开、精准施策、分类实施。

6、推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根据女职工特点和意愿开展维权服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与特殊利益法规,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

7、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加大经费向基层倾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负责工会发展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下陆区总工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权益保障部、基层工作部、生产宣教部“三部一室”4个机构。

第三部分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下陆区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61.49万元。

其中:

1、收入预算情况。2024年度收入预算61.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91万元,下降25.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包括经费拨款61.49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2023年全年预算含3名职工,2024年预算含2名职工。

2、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度支出预算61.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91万元,下降25.38%。按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3、按支出结构划分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61.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 0 %。

支出减少原因:

(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20.91万元,下降25.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一人。

(2)2024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4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9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1.49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20.91万元,下降25.3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一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61.49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61.49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91万元,下降   25.38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一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且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1.4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0.04万元、津贴补贴 4.43万元、奖金11.82 万元、绩效工资2.07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1万元、职业年金1.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93万元、住房公积金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19万元;

公用经费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2.4 万元、工会经费0.58万元、福利费 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0.7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4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一致。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4.89    万元,比上年减少 2.57万元,下降34.45 %,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减少一人。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括:办公费2.4万元,工会经费0.58万元、福利费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设备、软件、复印纸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主要是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印刷费等支出。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八部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预算 0万元, 0 个项目,比上年增长0 万元,增长 0 %。当年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第九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1)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2)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2、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债务,与上年一致。

(2)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故项目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第十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 :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