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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大办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区人大办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表
11.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承担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2、对提交区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3、对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4、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区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5、对本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6、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区“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7、督促区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
8、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9、组织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
10、联系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11、联系在下陆区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12、负责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13、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14、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15、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下陆参观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6个工作机构:办公室、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
2、编制情况:核定核定区人大机关编制数为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2名。2023年在职人员23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9人,聘用人员2人,政府雇员2人,退休人员14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下陆区人大机关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741.94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692.89万元增加了49.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标使职工工资基数上调,同时因工资总额增加缴纳的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741.94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692.89万元增加49.05万元,增加原因是工资调标使职工工资基数上调,同时因工资总额增加缴纳的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689.94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56.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68.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公务接待、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4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和医疗费补助。
4、资本性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项目支出52万元,其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24.75万元,人大代表经费22.64万元,人大专(工)委经费1.1万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鉴证咨询服务费3.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4.9万元,同比减少了0.2万元,减幅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3.5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万元,较2022年预算1.6万元减少0.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减少招待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7.3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3.8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3.5万元。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22年度机关预算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预算编制中,对所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人大代表经费、人大专(工)委经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鉴证咨询服务费等4个项目,均设置了绩效目标。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2023年常年性项目支出合计52万元。
1、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24.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应按一类会议费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区财政局黄下财发﹝2017﹞9号文件精神标准为区人大代表共172人,列席人员47人,特邀人员20人,会议工作人员36人,总计275人,会期一般为3天,会议费275人×300元/人/天×3天=24.7500万元。
2、人大代表经费22.64万元,包括闭会期间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7.2万元,区人大代表培训费3.44万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万元,市人大代表下陆代表团活动费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检查依法行使人大监督权,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3、人大专(工)委经费1.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区人大常委会下设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设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建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各专(工)委按照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及各自相关领域,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询问、检查等监督工作,参照《代表法》规定,人大专(工)委工作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鉴证咨询服务费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人大工作专业化水平,区人大常委会与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由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指派2名律师担任区人大常委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师。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