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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社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 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政策和聘用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人员调配, 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办理区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政审。
   4、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5、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区卫教系统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工作。
   6、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做好市局安排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7、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工作;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处理区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市劳动监察支队指导下 ,对区属单位实施监察,并协助查处重大案件,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9、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全区各街道(片区)、社区加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下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管理下陆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处室)共3个,主要是:(1)办公室;(2)业务室;(3)财务室。
     核定编制数为14人,其中行政编5人,事业编制9人。2022年在职人员15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1人,年末其他人员4人,年末遗属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下陆区人社局(汇总)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428.91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总收入417.56万元增加了11.35万元,增幅2.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91万元,占预算收入 100 %。 
  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428.91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总支出417.56万元增加了11.35万元,增幅2.72%。其中基本支出 314.91 万元,占比73.42%;项目支出114万元,占比26.58 %。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下陆区人社局(汇总)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428.91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总收入417.56万元增加了11.35万元,增幅2.72%。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428.91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总支出417.56万元增加了11.35万元,增幅2.72%。其中基本支出 314.91 万元,占比73.42%;项目支出114万元,占比26.58 %。
(三)增减变化原因:增加的原因主要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1万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7.79万元,三是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6.66万元,四是项目支出增加15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2万元。较上年5.56万元增加了21.64万元,增幅389.21%。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13.2万元、工会经费2.61万元、福利费3.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  0万元,较上年1万元增加1万元,增幅100%。计划用于购买货物 0 万元,工程 0万元,服务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 1.12万元减少了 1.12万元。减幅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共计0 组,0人次,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  0 万元,较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 0 .4万元减少了 0.4 万元。减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 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2年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设立绩效目标,共涉及项目3个,涉及资金114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为黄石市下陆区引进高素质人才。完成黄石市下陆区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区聘人员工作;完成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组织评审、资格认证、继续教育;完成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干部招录及档案管理项目经费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缓解就业压力招录一批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促进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产出数量指标: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指标值40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指标值80人,三支一扶人员8人,医疗卫生人员15人。质量指标:就业覆盖率10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2)人才公寓经费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全职引进我区工作的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住房,解决我区高层人才的过度周转住房问题。产出数量指标:全年安排人才入住8人。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3)劳动监察项目经费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宣传劳动监察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遵照执行,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举报和投诉。产出数量指标:全年接受处理投诉案件85起,宣传劳动监察法≥1000人次日,接受违反劳动监察的投诉≥380万元。满意度指标:完成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社会满意度100%。 
  (4) 社保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经办管理服务中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突出问题。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经办管理服务中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完成就业指标,大学生实习实训、职业技培训任务,完成就业覆盖率100%。完成养老扩面100%切实解决好、经办管理服务,达到人民满意度100%
  产业指标:
       数量指标1:大学生实习实训指标值656人     
       数量指标2:就业覆盖率100%
       数量指标3:职业技能培训指标值1529人
       数量指标4:以工代训4125人
       质量指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100%
       质量指标:完成养老扩面100%
       效益指标:完成就业覆盖率100%。
       满意度指标:  窗口服务满意度:10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2022年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故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