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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审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区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实施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3、向区政府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4、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
(3)区属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4)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5、对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授权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审计情况报告。 
6、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7、组织实施对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领域的运用,建设区审计信息系统。
10、审计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各片区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1、加强审计工作,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科室:下陆区审计局下设下陆区审计事务中心,内设经济责任审计局。
2、编制情况:下陆区审计局核定编制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下陆区审计事务中心核定编制数为3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2023年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3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3万元,占比89.65%;项目支出20万元,占比10.35%。 
  下陆区审计局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193.33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181.32万元增加了12.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专项经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94万元,较2022年预算16.78万元减少了3.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委托业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压缩公用经费及非税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元,同比2022年减少了0.2万元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0元,较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元,较2022年预算0.2万元减少0.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审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审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4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0.4万元。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审计局2023年有一个项目,项目名称为审计专项经费,项目总预算为20万元,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湖北省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立项,年度绩效目标是保质保量完成各级交办的审计任务,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对2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机关视情况进行重点抽审;项目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逐年列入审计计划组织复审;完成其他各级交办的审计任务。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