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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统战部2022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 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2年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2、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我区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下一级的统一战线工作。
3、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区委的工作情况;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区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区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
7、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9、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台办、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
陆区统战部归口管理下陆区工商联、下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台湾工作办侨联。内设机构(处室)共3个,主要是:(1)办公室;(2)业务室;(3)财务室。
编制情况:下陆区统战部核定编制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2022年在职人员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7人,政府雇员1人,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248.74万元,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3.39万元增加了35.35万元,增幅16.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74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248.74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总支出213.39万元增加了35.35万元,,增幅16.57%。其中基本支出193.74万元,占比77.89%;项目支出55万元,占比22.11%。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248.74万元,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3.39万元增加了35.35万元,增幅16.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74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248.74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总支出213.39万元增加了35.35万元,,增幅16.57%。其中基本支出193.74万元,占比77.89%;项目支出55万元,占比22.11%。
(三)增减变化原因:增加的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增加2.74万元,二是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了7.35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了2.24万元,四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增加27.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93.74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18万元。较上年13.83万元增加了7.35万元,增幅53.15%。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9.6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福利费2.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8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2万元,较上年0.2万元增加1.8万元,增幅900%。计划用于购买货物2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0.56万元减少了0.56万元,减幅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 组,0人次,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  0 万元,较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0.56万元减少了0.56万元,减幅100%。减少原因是单位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2年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设立绩效目标,共涉及项目7个,涉及资金55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区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民主党派专项经费预算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增强各民主党派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的信心。
产量指标:组织民主党派参加4次统战大讲堂、7次活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党派满意度100%。
(2)民族专项经费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政策文化培训班,确保辖区少数民族务工作人员普通话说得出吸得懂。
产出指标: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政策文化培训班12次,少数民族务工作人员满意度100%。
(3)工商联专项经费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组织工商联成员单位开展活动。
产出指标:全年组织工商联成员单位开展活动3次以上,工商联成员单位满意度100%。
(4)侨联专项经费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发挥侨联纽带作用,协调统战部开展工作。建设侨之家统战基地,组织侨联开展活动。
产出指标:组织侨之家统战基地,组织开展4次活动,使得侨胞满意度100%。
(5)台办专项经费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开展台办工作,使台胞有认同感、归属感。
产出指标:台胞满意度达100%。
(6)宗教专项经费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各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四进八无三上墙,规范化管理。
产出指标:创建市级和谐寺观教堂2个。使得宗教区域范围内满意度达100%。
(7)新社会阶层和党外知识分子专项经费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积极引导新社会阶层和党外知识分子参与下陆区建设发展并开展活动。产出指标:建设一个新社会阶层和党外知识分子统战部基层点并组织开展活动,使新社会阶层和党外知识分子满意度10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