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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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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予以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社区、机关、企业、事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二)研究提出各类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负责抓好党内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指导抓好全区党员发展工作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主管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新时期党的工作调查研究。
(三)研究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完善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组织指导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管理权限内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调配及市管干部工资、待遇、退(离)休报批手续。
(四)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承担对区委编办的部门管理职能。
(五)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政策和聘用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区级公务员奖励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办理区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政审。
(六)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全区选拔任用干部的检查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研究和指导,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
(七)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落实市委组织部下达我区干部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承办区委交办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事项;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符合发展要求的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
(八)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人才队伍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工作政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培养、吸引、留住、用好各类人才的方法和途径,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全区人才工作;综合协调、参与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与服务;直接联系掌握一批各行业的优秀人才;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监督实施老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接待并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经常走访、看望老干部,掌握老干部生活、思想和健康状况。定期组织老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时事政治,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老干部健康检查和文体活动,管理发挥好老干部活动阵地的作用;负责老年大学日常教学、学员和管理。
(十)负责区党代会代表开展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区党代会代表提议审核和提案、提议办理的督促检查;研究起草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制度,做好推进代表任期制的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区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负责审批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建立、撤销、换届选举和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任免等组织工作;负责对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党的工作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和机关发展党员的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三)组织实施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各类人才的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下设单位:加挂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公务员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2、编制情况:下陆区委组织部核定编制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区委组织部在职人员9人,离休干部3人。区干部教育培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设主任1名。实际在职在编3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9.8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03,占比32%;教育支出56.86万元,占比5%;项目支出1042.91万元,占比63%。 
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657.69万元减少了70.8,减少的原因人员减少,经费随之减少。另外新增社会保障项目1042.91万元,为基层建设及社区治理。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4.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予以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3.5万元,和2022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和2022年预算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金额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金额为0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划用于购买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委组织部对2023年度重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申报工作,共涉及重点项目9个,资金100万元。从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来看,项目资金的使用主要围绕开展机关老干部活动、党建、人才及干部考察与培训、组工网维护等。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组工网维护、组织史编纂经费主要绩效目标为:第一,保证组工网正常运行;第二,完成组织史组织史的整理、核对、编写。
干部事务专项经费主要绩效目标为:录用优秀年轻干部,开阔干部视野,抓好干部日常监督。
    党建事务专项经费主要绩效目标为:提高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宣传下陆区优秀党建品牌。做好党组织基层建设,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改造。
人才事务专项经费主要绩效目标为:开展好人才工作,招才引智,为专家提供优质服务。
老干部专项经费主要绩效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做好新时期老干部服务工作。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