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96号)的要求,我区将调整辖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将举行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
四、听证会代表
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代表1名、新区代表5名、区发改局代表1名、区财政局代表1名、区人社局代表1名、区农林水利局代表1名、群众代表3名。
五、申请方式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1月14日17:30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土地管理科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喻杨俊、张小梅; 联系电话:5316016;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
七、其他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二)听证会前及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得擅自传播,会后收回。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