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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打造首善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解读
日期:2021-03-22 来源:下陆区发改局    

一、文件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0〕23号)及《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黄发〔2021〕2号)精神,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全省乃至长江中游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城区之一。结合我区实际,2021年3月9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打造首善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内容

《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打造首善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了我区打造首善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主要内容和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

(一)关于工作措施和主要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如下措施。

一是全面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政务服务大厅改造升级和一体化平台升级;二是高效高质办好政务服务,推行即办件"零跑腿"服务;三是强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四是推行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帮办代办,建立全区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帮办代办制度;五是深化“双千”活动,以服务企业、项目等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收集困难,精准帮扶;六是强化“多合一”改革配套指导,拿出可操作专项指导方案;七是实行项目投产要素部门包保制度,按照行业主管、对上对口的原则,强化“水电气”要素保障;八是擦亮“政府搭台,银企对接”融资服务品牌,推广实施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九是推行“无事不扰”“首次不罚”,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和项目建设的干扰;十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招投标领域扎实开展固标串标专项治理,落实“评定分离”改革。十一是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十二是强化人才支撑,支持我区聚才平台柔性引才、市场化引才,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十三是强化科创支撑,完善创新活力城区建设配套政策;十四是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单项指标先进城区,对标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争取在全省评估中,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十五是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检视整改,推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十六是落实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处理,一般问题15个工作日内,对不妥处理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十七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在方便市场主体、群众办事的领域,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十八是细化指导督办推进,制定可执行可操作可考核的指导细则和考核细则,各牵头部门依据分工各自制定专项任务实施方案,并根据落实执行情况发布督办通报;十九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和区优化办联合督办考核机制,将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区直部门和各街办(园区)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宣传,积极向上推介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市场主体、群众满意度。

(二)关于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牵头部门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具体落实,《措施》涉及我区各街办(园区)及26家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区政府办(金融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陆分局、下陆生态环境分局、下陆公安分局、区法院。

政策关联:中共下陆区委下陆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 打造首善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