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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错误更正一次性告知书
日期:2021-08-04
来源:下陆区税务局
事项名称:申报错误更正
资格条件: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需要修改更正
所需材料:
1.直接对申报表上的申报数据进行更正: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更正后的相关税(费)种纳税申报表 | 2份 |
办理程序:
1.受理
(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违规申报错误更正不予受理。
(3)办税服务厅需要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2.办理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做出办理决定、最后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3.反馈
办理结束后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办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和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下陆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黄石市下陆区白马路11号,联系电话0714-6579360)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