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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可申领失业保险啦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陆区政务服务中心
新设失业保险业务受理窗口
下陆区经办人员通过会议培训和窗口实操
已熟练掌握办理流程
目前失业保险金办理除了流程简化外,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申报资料也实现了最简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持个人社会保障卡即可申报。除窗口受理外,目前失业保险金从“掌上12333”、鄂汇办、微信、支付宝等客户端选择黄石市本级业务均可申请办理。 黄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金时可一并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2020年1月以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 二、待遇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每月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每月1485元。 (二)代缴职工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代缴职工基本医保费及大额医保。注意个人不要向领取失业金月份缴纳医保,以免代缴不成功。 在领取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享受其它相关待遇: (三)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上月物价上涨指数,当到达或超过规定指数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在领取期内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职工死亡享受标准。 三、享受时长 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领取期限,单位及个人缴费满1年的,领取期为3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增发2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申请时间 每月1日—25日。 五、申请方式 线上办理: (一)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黄石市本级) (二)下载“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专题→全国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黄石市本级) (三)注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地区选择黄石市本级)→查询“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在“(省集中企保系统)失业保险金申领”在线办理 (四)下载“鄂汇办”APP(地区选择黄石市本级)→搜索“失业保险金”→点击“(省集中企保系统)失业保险金申领”。 线下办理: 杭州西路182号下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窗口,电话:6577567 六、发放方式 通过审核后,每月25日前后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须到所属银行激活金融储蓄功能。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一)重新就业的; (二)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刑期或被劳动教养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在上述(二)、(三)、(七)项原因消失后仍未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中断后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