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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团城山街道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经研究,现将《团城山街道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7日    

团城山街道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23〕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下陆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下陆区运用“惠民

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街道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项目及方法

1.补助类项目:对高龄津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到人到户类帮扶资金、项目数据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资金、项目分配数据进行比对,检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发现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享受而实际未享受、违规享受政策待遇等问题。

2.救助类项目:对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人到户类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问题线索整体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共涉及2个项目,其中补助类项目2个,救助类项目24个。问题线索在高龄津贴1条,烈士子女生活补助1条;问题线索在低保10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4条。

三、具体工作

街道成立2023年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街道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改,推进建章立制。负责组织对监督检查项目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开;组织对辖区内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负责对区域内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对查否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并安排专人上报核查情况。对于干部管理权限在本地区以外的问题线索,上报上级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分流处置。

四、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于2023年8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线索核查、抽查复核、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

(一)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完成时限:8月8日前)。召开监督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业务培训,将问题线索分解到有关核查主体,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按要求成立街道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民生领域政策、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并设置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

(二)扎实做好入户核查工作(完成时限:9月5日前)。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五种方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核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结合问题线索数量,统筹抽调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讲原则的工作人员组建核查组,核查组不得抽调社区干部参与核查

(三)配合区直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抽查复核工作(完成时限:9月25日前)。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复核抽查组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按全覆盖的要求进行复核抽查。

(四)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时限:10月15日前)。对查实的问题,根据性质不同,实行分类处置,随核随改、随查随处;对于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纪工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街道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反馈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

整改工作结束后,街道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10月25日前分别报区纪委监委和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副主任主抓,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解读、督导检查、整改销号。

(二)强化检查督导。重点对宣传动员、入户核查、整改问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核查不深入、复核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移交纪工委。

(三)严肃执纪问责。街道纪工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既要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及时上报数据。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的核查、抽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报送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

附件:1.团城山街道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检查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团城山街道运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23〕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下陆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下陆区运用“惠民

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毛建伟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唐孟欢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袁丹丹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汪梓溦  街道党工委委员

成  员卢  聪  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人

陈  霞  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负责人

霍良芹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陈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数据汇总组、监督核查组、整改问责组。

二、数据汇总组

组 长:陈  霞

成 员:卢  聪、徐  倩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情况汇总、数据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监督核查组

组 长:艾梦环

成 员:张  睿、张  兰、乔宇婷、陈国顺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指导、综合分析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街道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巡查督导,督办检查,及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四、整改问责组

组 长:袁丹丹

组 员:霍良芹、李  奕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执纪问责,按照相关管理权限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