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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危险化学品 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2024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陆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主线,以遏制事故为首要目标,坚持“一防四提升”着力点,聚焦重点目标和关键环节,紧盯短板弱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防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一是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深化运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履职,压实企业安全风险承诺公告责任。二是健全完善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4321”长效机制(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4个系统,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3类包保责任,企业对标自评和深度评估2个评估,1个智能化管控平台)。三是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风险评估,指导督促各企业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和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分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二)持续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一是组织高危领域企业对表开展自查,做好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复核。推动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技术。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根据《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进行排查摸底,推动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

(三)持续防控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组织对2021年以来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严查未批先建等问题。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试生产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方案论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四)持续提升专业人员素质。一是督促危化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关于从业人员学历资质准入要求,并作为监管执法重点。二是继续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完成“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培训全覆盖。强化监管人员培训,督促配齐配强危化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对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监管业务水平。强化本地专业人员培训,充分利用专家指导服务机会,选派相关人员学习。

(五)持续提升体系化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积极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理念,持续扩大“12345”安全管理法应用覆盖面。二是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落实落细全监管人员联系化工(医药)企业制度,加强对企业联系帮扶指导。

)持续提升危化品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一是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能力提升。二是推动涉及高危工艺的非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三是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按要求更新填报数据信息,优化完善危化品登记系统数据,动态掌握企业情况。

(七)持续加强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一是持续开展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将作业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的必查项,集中曝光、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按照应急部部署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应用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三是强化变更管理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完善落实变更管理制度,强化风险分析和管控措施落实,严厉打击违规变更行为。

)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以专家指导服务为契机,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突出、作业环节管控不力、企业自查不认真、同类隐患屡查屡犯、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开展精准执法,加大通报、督办、约谈、曝光力度。

(九)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落实基层政府“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十)持续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排查管控,严格落实许可备案制度。推动企业强化生产经营流向管控,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禁毒、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等工作。

(十一)持续强化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隐患治理一是扎实开展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年”行动,严格执法检查,提升安全管理本质水平。二是拉网式排查非法违法“小化工”,以跨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排查重点,严厉打击无安全许可、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为。三是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危化品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十二)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指导我区化工(医药)企业持续更新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应急指挥构架,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二是联合下陆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一次化工(医药)企业综合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