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对2025年第三批区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下安委〔2025〕11号

关于对2025年第三批区级重大隐患

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区消防救援局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查处多项消防隐患,且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1隐患治理,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办《黄石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指引(试行)》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对近期排查的9条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见附件)。各街道(园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2025年第三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

                   下陆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


2025年第三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详细

地址

隐患内容及判定条款

责任

部门

督办

部门

整改

时限

备注

1

下陆区多瑙河健康美食广场

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桂林南路15号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7.2);
2、防排烟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5);
3、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3);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6)。

区民企中心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2.31

2

下陆区星月纺机幼儿园

下陆区发展大道31-23号

1、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1.7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7.1);
2、外窗设置防盗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3.10);
3、厨房内在可燃材料上敷设电气线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9.4);
4、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9.5);
5、厨房未采用防火门、防火窗与其他区域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4.1.3条之规定。

区教育局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1.30

3

黄石市康桥未来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黄石市下陆区苏州路69号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违反《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综合判定条件;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条件;
3.排烟系统排烟口封闭,无法正常使用,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5.2.2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条件;
4.喷淋泵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0.6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条件。

市教育局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1.30

区消专委已向市教育局书面反馈该隐患

4

黄石必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发展大道122号

1.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测和维保,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综合判定条件;
3.应急照明集中控制系统故障,部分楼层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无法使用,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第10.4.10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条件;
4.排烟防火阀手动关闭时无法连锁停止排烟风机运行,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5.2.2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综合判定条件;
5.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4.12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条件;
6.喷淋系统放水试验5min内喷淋泵未能自动启动,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0.6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条件;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条件。

长乐投资有限公司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2.31

5

湖北金港传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石爱生活店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街办下陆大道3号

1、店内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3.6);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6);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7.2);
4、库房在可燃材料上敷设电气线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9.4)。

区民企中心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2.30

6

湖北金港传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石鲜生活店

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127号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4);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7.2);

3、在可燃材料上敷设电气线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9.4);

4、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GB35181-2017) 综合判定标准7.9.5)。

区民企中心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2.30

7

黄石市星之冉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老下陆27号

1、外窗设置防盗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3.10);
2、未设置防排烟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5);
3、未设置室内消火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3);
4、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4)。

新下陆街道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2.31

8

黄石市青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176号磁湖汇产业园综合楼二楼

1、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7.1);
2、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9.4);
3、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3);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6)。

长乐投资有限公司;下陆公安分局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2.31

9

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8号学校

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8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7.2)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4.6)
3、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的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3.6)
4、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了《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标准7.8.2)。

区消防救援局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