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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陆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特安委会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紧盯重点任务,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夯实基层基础,严守安全底线,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压实监管责任,发挥监管职能

1、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2、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专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各类宣传、检查、整治和演练行动。加深与执法大队联合检查,压实安全监管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3、按照“明确分工,稳步推进,逐步压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责任主体,实行“一岗双责”,明确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形成企业领导重视,职工安全毫无松懈,特种设备有专人管理,各司其责的工作局面。

三、聚焦重点问题,强化专项整治

4、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市局《黄石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地方政府统筹下,明确责任分工,查清燃气压力管道底数,督促燃气行业压力管道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施工告知、完善在用设备台账和落实法定检验计划,持续提升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

5、巩固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继续开展起重机械、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和“回头看”,督促隐患整改到位,深入研判分析评估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补充完善制度性措施,确保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成效。

6、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开展全面筛查,摸清底数,加大信息公示和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予以封停,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定检率,确保“应检尽检”,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督促检验机构加强报检、催检等提醒服务,保障检验的及时性,从严查处各类检验违法违规为。

7、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监督检查,做好电梯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做好电梯安全乘坐和使用知识的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对电梯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推动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扎实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电梯综合治理机制。

8、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推动气瓶信息化进程。持续推进气瓶专项整治,推进多部门和跨区域联合监管,强化气瓶充装站和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充装单位和不符合核准要求的检验机构,严厉打击充装、检验“黑气瓶”的违法行为。严格督促气瓶充装企业切实做好分区管理制度,做好充装记录,严格要求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做好报废气瓶的登记管理工作。

9、加大对特种设备种类多,环境恶劣,条件差的大中型企业的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台帐,持证人员台帐,定期设备检验台帐,落实责任主体以及自查自纠隐患排查的开展。加强公共领域特种设备在重大节假日的检查,防范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发生。

10、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普法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五进”等活动,普及特种设备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技能。


黄石市下陆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