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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02377 发布日期: 2022-06-02 发布机构: 下陆区市监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46号)精神,根据市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和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我区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升我区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行动重点
(一)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扩大内需,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获得感。一是老年消费市场。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二是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严厉打击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三是“她经济”消费市场。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聚焦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中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紧盯农产品、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技术、数据等重要要素市场,打击商业标识仿冒混淆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为商品和要素自由高效流动提供良好市场环境。一是侵犯商业秘密。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员工或者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二是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城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用品的行为。三是仿冒企业名称字号的混淆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有一定影响的名称、简称、字号相同或相近的标识,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三)聚焦商业营销中的焦点问题。紧盯商业营销重要环节,依法严厉查处妨碍公平竞争,影响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一是医疗购销、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环节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行为。流通环节医药企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以赞助费、讲课费等名义给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二是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涉税中介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三是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严厉打击通过雇佣“水军”“黑公关”等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的行为。组织、指使第三方测评机构虚假测评,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四)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统筹防范竞争失序和预留创新空间,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促进技术创新进步,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网络“二选一”。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二是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严厉打击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产品的行为。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三是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营销行为。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实施“饥饿营销”,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四是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严厉打击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以返现、红包、卡卷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制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的行为。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反不正当竞争对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省局、市局对于本次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打防结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执法力量,对严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重拳打击,震慑违法分子,维护法律权威。同时要加强行政指导,指导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合规经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规章的学习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办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