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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下市监文〔2019〕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黄下市监文〔2019〕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

  

 

局属各科室、所、队:

为全面落实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建立扫黑除恶斗争长效机制,现就加强扫黑除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协同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进任组长,冯波、李君、陆芳任副组长,成员由唐孟欢、周莹、张红霞、刘平、程新华、陈凯、陈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莹同志为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情况上报。

三、明确责任分工

(一)梳理企业基本情况。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调取涉黑涉恶问题企业基本信息,及时梳理报送履职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责任领导:陆芳;责任人:周莹、陈凯、陈斌)

(二)强化信用信息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黑名单)管理,依法对涉黑涉恶问题企业采取必要限制措施,让严重失信企业及其高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及时报送履职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责任领导:陆芳;责任人:周莹、李芳、刘平、程新华、陈凯、陈斌)

(三)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充分依靠 12315 投诉举报平台及时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及时报送履职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责任领导:李君;责任人:张红霞、刘平、程新华、陈凯、陈斌)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覆盖面,在办公地点、政务窗口等醒目位置利用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责任领导:冯波;责任人:唐孟欢、刘平、程新华、陈凯、陈斌)

(五)检查督办跟踪问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约谈、问责等手段,落实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责任领导:冯波;责任单位:唐孟欢)

(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大宣传、大走访、大排查、召开经营户和市场开办单位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工作机制,聚焦三大攻坚战和改善营商环境,深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一线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充分依靠群众、依托互联网、12315 投诉举报平台和阳光信访热线及时移送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垄断、不正当竞争、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配合开展操纵经营“黄赌毒”、暴力讨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联合行动。(责任领导:冯波、李君、陆芳;责任单位:周莹、张红霞、刘平、程新华、陈凯、陈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加强与区政法委、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用,及时通报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办,务求实效。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组织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办。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归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举报和排查出来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移送区扫黑除恶办和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