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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下市监文〔2019〕6号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方案

黄下市监文〔2019〕6号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直销行业监管,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平安下陆建设,我局决定,自6月 - 12月在下陆区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遏制传销和违法直销势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入地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禁止传销宣传。在重点街道、广场悬挂标语、张贴海报、派发宣传册开展禁止传销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居民以及流动人口对传销本质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在人群密集区、车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局面。组织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流动人口、租房户的宣传教育,通过印发公开信、开办宣传栏等方式,提高辖区群众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主动举报传销,努力营造全民防范、共同抵制传销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强化案件查办力度。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联合公安、综治、街道等部门的协作,依托居委会通过社会面排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掌握传销活动的情况和线索。严厉查处“资本运作”、“爱心慈善”、“旅游互助”、“连锁销售”等名义从事的传销的行为; 集中查处利用互联网平台以“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传销及假借“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网络传销违法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少数民族、学生、农民及其他人员参加传销的行为;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集中查办一批社会影响大、涉案人数多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行政处罚和教育遣散一批一般参与人员。摧毁传销组织网络,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重点区域防控。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联合公安派出所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跨界地区、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加强对酒店、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的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抽调优势力量进行集中清查整治。严防传销渗入和本地人员被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情况的发生。

(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持续扩大开展“无传销社区试点”创建活动,继续调动社区的积极性,群防群控,齐抓共管,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对打传活动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地传销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汇总梳理、核查传销线索,联合公安机关集中力量进行打击整治,要集中执法资源,循线深挖,寻根溯源,查处案件,打掉团伙,铲除窝点,处置网站。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对打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传销打击工作取得的成绩要在各类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对整治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传销的巨大社会危害性,高度重视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对人民群众所造成的伤害。提高查处传销违法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通力协作,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案件性质认定、查处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提前与检察机关、法院取得沟通,形成打击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确定专人负责打传专项行动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对重大典型案件、网络传销要随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12月31日前上报打传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