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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团城山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经研究,现将《团城山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0日



团城山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

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团城山街道2021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监察系统),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共享和便捷使用,运用监察系统开展实时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发挥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的优势,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二、检查项目及方法
对2020年高龄津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含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部分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残疾军人等人员伤残抚恤金等6个方面补助资金)等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大数据比对核查,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统筹部署安排,社会事务办具体抓好落实,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本级及所辖社区对监督检查项目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传,组织扶贫政策入户宣讲;组织力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

3、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

4、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分析研判,及时上报;

5、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2021年8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8月初

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召开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组织各社区对精准扶贫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监督检查(8

成立1个监督检查小组,组织力量(不得抽调社区干部参与核查)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在问题线索核查和复核抽查过程中,要坚持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等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地现场、问经办人员、访左邻右舍等方式进行核查,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责任等要素,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签字背书、销号管理、公开公示等制度,确保问题线索真查真核。

(三)整改问责9月底

街道纪工委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等问题,上报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未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严重滞后,数据收集不认真,核查工作走过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整改工作结束后,街道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团城山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占钢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毛建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杜锐、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季任副组长,各部门牵头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加强宣传发动。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要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把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及时公开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告诉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组织有效形式广而告之举报平台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强化数据报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的核查情况及时上报。对报送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

(四)坚持立查立改。各监督检查小组在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区纪委,由上级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团城山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团城山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

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黄石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方案)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经街办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占 钢  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毛建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杜 锐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 季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汪梓 党政办牵头负责人

陈 霞  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人

霍良芹 纪检专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汪梓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数据汇总组、监督检查组、整改问责组。

二、数据汇总组

组 长:陈霞

成 员:张兰、陈国顺、乔宇婷    

三、监督核查组

        长:汪梓溦

        员:张海娇、艾畅

四、整改问责组

组 长:杜 锐

成 员:霍良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