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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下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4日



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黄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区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项目及方法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对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6项到人到户类资金数据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发现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

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对2021年高龄津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等2项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责任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各街道负责本街道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改,推进建章立制。负责组织对监督检查项目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开;组织对辖区内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区域内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并安排专人上报核查情况,对于干部管理权限在本地区以外的问题线索,上报上级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分流处置。

(二)区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应急管理局等负责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和疑难解答,做好各自领域项目线索在监察系统各环节的录入工作;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强与市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为监察系统接入政务外网提供支撑,确保系统数据在政务外网的传输安全。

(三)各级纪委监委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对在落实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于2022年9月上旬开始,11月上旬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线索核查、抽查复核、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

(一)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完成时限:9月14日前)。召开监督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业务培训,将问题线索分解到有关核查主体,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按要求成立区级专项核查组、抽查复核组、街道核查组、巡查督导组,开展对核查人员、抽查复核人员、巡查督导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要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乡村振兴、民生领域政策、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并设置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

(二)扎实做好入户核查工作(完成时限:9月26日前)。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五种方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核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结合问题线索数量,统筹抽调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讲原则的干部组建核查组,核查组不得抽调社区干部参与核查

(三)扎实做好抽查复核工作(完成时限:10月10日前)。区直相关部门要成立复核抽查组对各街道查否的问题线索按全覆盖的要求进行复核抽查,负责抽查结果录入监察系统。

(四)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时限:11月1日前)。对查实的问题,根据性质不同,实行分类处置,随核随改、随查随处;对于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由各街道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

整改工作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11月5日前分别报区纪委监委和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乡村振兴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下陆区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局。领导小组的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解读、督导检查、整改销号。各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一名分管同志主抓,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

(二)强化巡查督导。省级、市级、区级将成立巡查督导组,直接深入基层一线,不打招呼、不要陪同,重点对宣传动员、入户核查、抽查复核、整改问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对巡查督导中发现的核查不深入、复核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既要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及时上报数据。各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的核查、抽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各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严格审核把关。各区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各自领域线索在省纪委监察系统各阶段的录入、上报工作(政务外网接在区乡村振兴局)。


下陆区2022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江隆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徐永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委办副主任姜芬、区政府办副主任唐孟欢、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残联、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巡查督导、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合力推进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办公室和巡查督导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残联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指导、综合分析、情况汇总、数据报送、总结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巡查督导、督办检查,及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各责任部门负责对线索核查涉及政策解答和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对问题定性,做好监察系统录入工作。

三、执纪问责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执纪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推进不担当不作为、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资金项目不落地的,责令整改、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