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生态环境污染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持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联动各部门、各企业,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今年,黄石市将在辖区内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厂区出入口、办公场所和所在社区(村)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公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告牌。
同时,我市将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内容,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保监督中来。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给予举报人不同档次的奖励,最高可给予举报人10万元奖励。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保障举报人的举报权利,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举报奖励制度实施效果。

    公众可以通过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生态黄石”官方公众号了解我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及《黄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等内容

今年上半年我市已审核通过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6起,5人获奖(有1人放弃奖励)合计奖励金额2500元举报内容涉及废气、固废、废水污染等均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

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是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的重要环节。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企业环境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切实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于受理的举报线索,坚持立即核实、强化执法、跟踪督办原则,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