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下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87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统一安排,我区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促进我区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和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严字当头、实字为本、常字为要、责字托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社会保险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聚焦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情况,深入排查全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防控和堵塞基金管理漏洞、严厉打击贪污、欺诈骗取社保基金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我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排查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机保)2个险种的待遇发放管理情况和基金管理风险情况,其中以居保为重点。

三、排查内容

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资格认证等管理情况,与待遇发放相关的信息系统和社保卡管理情况,稽核内控、基金监督工作情况等,突出以下重点:

(一)养老金发放异常情况。主要排查2019年以来养老保险待遇月发放金额超高、一年内有2次以上发放金额较高的情况;因死亡原因暂停待遇发放人员恢复待遇、补发待遇情况;人员死亡终止参保关系后恢复待遇发放情况;非工作时间段(如深夜、节假日等)批量操作暂停转正常发放、待遇调整或补发等低频高风险业务情况;多个待遇领取人员共用一个银行账号情况。

(二)待遇核定与发放情况。核定待遇前未对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状态等进行比对;核定待遇时存在手工核定、录入结果情况;发放待遇前未经过待遇审核,未按月或定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对生存状态、服刑情况进行比对;待遇发放审核没有全部实现系统内办理,存在部分发放业务手工审核情况;待遇发放审核环节存在只核总数,不对人员增减、大额发放、待遇补发等明细进行审核的情况;未对每月待遇发放不成功业务进行核实。

(三)待遇发放内控情况。存在一人同时获得待遇支付、待遇审核等初审复核权限,能够一人通办待遇发放、补发业务的情况;经办人员个人账号、密码管理不善,将账号、密码告知他人、借给他人使用,或账号密码被盗用、冒用情况;待遇发放业务人员与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兼任;待遇发放与待遇资格认证由同一人负责。

(四)基金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社银人工报盘情况;没有安排出纳以外的财务人员对银行对账情况进行审核,支出户发生额明细、余额存在核对不一致情况;会计、出纳兼任。

(五)待遇资格认证管理情况。存在连续两年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人员;未建立行政村(社区)参保人员死亡报告制度,死亡信息报告后未及时在经办系统中进行标识;跨部门数据比对、手机APP等自助认证结果未嵌入经办系统;对社会化服务认证结果的确认未建立初审、复核机制,不留存佐证材料;部级下发的待遇资格认证数据未得到应用。

(六)社保卡管理情况。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没有回收入库集中保管,其中已死亡人员的社保卡未清理;社保卡银行账户存在违规未见面激活的情形。

(七)信息系统管理情况。系统未对待遇发放银行账号、待遇发放状态等关键信息变更、待遇核定、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设置初审、复核功能,并做到权限互斥;未对大额支付、多次补发、死亡注销后恢复参保、待遇手工调整等设置预警功能;系统管理员、安全员、操作员三员分立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登录系统没有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等实名制管理方式;离职、离岗等用户未及时注销系统权限;系统操作日志功能不齐全,不能按条件筛查查询。

(八)信息系统联网应用情况。各级社保业务系统未接入省级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对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生存状态等关键基础信息进行校验;没有以接口模式与部级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实现对接,开展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等问题的数据比对;未按照《关于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二期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214号)要求,推进待遇领取人员的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九)合作银行协议管理情况。未对合作银行的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合作银行未对待遇发放信息与银行账号信息不一致、待遇金额异常等情况进行核验、提示、停止支付;未落实支出户账户变动提醒功能。

(十)经办稽核与基金监督情况。2019年以来存在未落实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瞒报、谎报要情的问题;未按上级部署开展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未按规定对各级下发的疑点信息进行核实;未按比例对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定期进行稽核;没有按照数据稽核规程要求,开展数据共享比对,实施数据稽核。

居保排查以上10个方面。机保围绕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和高风险岗位,排查除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应用、合作银行协议管理以外的7个方面。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16月起至20217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10日前)。区人社局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区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指导,开展现场抽查、指导监督自查、督促问题整改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工作的督导推动。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积极受理投诉举报信息,保障举报信息畅通和保密,维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到凡报必查、有案必处。

(二)组织自查阶段(6月22日前)。区人社局重点开展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自查。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排查数据,做好疑点数据核查,以居保为重点,同步做好机保的基金风险自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自查征缴是否到位、标准是否缴足、待遇发放是否属实等,要对标对表,查深查细。

(三)迎接检查阶段(630日前)。做好迎检准备,针对市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情况清单对照自查、认真做好整改,专人负责、专人跟踪督办,对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回头看”,要对表对标抓紧抓好整改落实。

(四)总结报告阶段(710日前)。710日前完成风险排查所有工作,结合部署、自查、抽查、整改阶段工作及成效,认真做好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好相关情况表上报市人社局基金科(含纸质、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开展社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是规范业务经办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优化操作流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手段,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梳理社保基金问题清单、仔细排查各项疑点数据、完善各项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的监督检查,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告“专项行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防止各类风险的发生。

联系人: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李鸿均

联系电话:0714— 5317727

附件:下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黄石市下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2日



附件:

下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吴益民  区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詹春梅  区人社局副局长

吕文明区人社局副局长

 飚  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员  霞  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鸿均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超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科科长

 娟  区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徐靖坤  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雪  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瑜  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徐顺霞  新街办人社窗口工作人员

方海英  东街办人社窗口工作人员

董加琼  老街办人社窗口工作人员

向若曦  团街办人社窗口工作人员

 玲  工业园人社窗口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飚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由相关科室、及街道(工业园)抽调人员组成:

1、局工作检查组(责任人:方霞、黄娟、徐靖坤)主要负责对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推动工作进展。

2、居保工作组(责任人:李鸿均、曾瑜),主要负责对居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3、机保工作组(责任人:李超、罗雪),主要负责对机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4、各街道(工业园)工作组(负责人:徐顺霞、方海英、董加琼、向若曦、李玲),主要负责配合区人社局做好各自辖区居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