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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全覆盖检查结果处理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81591 发布日期: 2023-10-16 发布机构: 下陆区医保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全覆盖检查结果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截至2023年8月22日,区医疗保障局已完成对辖区154家定点医药机构(7家一级医疗机构、59家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98家药店)的全覆盖检查。根据局办公会会议精神,对我区定点医药机构不同的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理,现将有关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级医疗机构处理情况
1、对团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新下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院率较低、虚计医疗费用、重复收费,东方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院率较低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1.1。
2、对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串换诊疗项目行为,责令其退回违规金额24720元;对市医疗保障局移送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虚计诊疗费用行为,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971.41元。详见附件1.2。
3、对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虚计诊疗费用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规金额4357元,并处以一倍处罚。详见附件1.2。
二、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处理情况
1、对东欣诊所、荣华诊所、铜花社区卫生服务站、康丽诊所、益方诊所、顺欣诊所、来康诊所、宏维诊所、豪克眼科、恒康中医诊所等10家单位存在的超标准收费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2.1。
2、对普仁诊所、江医生诊所、东方口腔诊所、庙宇垴中医诊所、华康诊所、呀呀口腔诊所、夏医生口腔诊所、和济中医诊所、兰芽口腔诊所、榕树家道顺堂中医诊所、益合诊所等11家单位存在的进销存不符或无进销存台账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2.1。
3、对乐齿口腔诊所、康利尔口腔诊所2家单位存在的未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2.1。
4、对江医生诊所、华康诊所、夏医生口腔诊所3家单位存在的大宗消费实名登记未登或漏登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2.1。
5、对益合诊所、正和诊所、圣安中医诊所、德馨诊所、新惠民诊所、宏维诊所6家单位存在的不合理用药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2.1。
6、对明雅口腔诊所、梅医生诊所2家单位存在的串换诊疗项目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2.1。
7、对中晟口腔诊所、金花口腔诊所、美芽口腔诊所3家单位存在的串换诊疗项目行为,依据《202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违规金额并支付1倍违约金。详见附件2.2。
8、对铜盛社区卫生服务站、下陆区吴国香便民诊所、美兰口腔诊所、友仁诊所4家单位存在的超标准收费行为,依据《202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违规金额并支付1倍违约金。详见附件2.2。
9、对健生中医诊所、马春毅诊所、柏林诊所3家单位存在的不合理用药、超标准收费行为,依据《202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违规金额并支付1倍违约金。详见附件2.2。
10、对精义善诊所、济民诊所2家单位存在的不合理用药、进销存不符、无大宗消费实名登记记录行为,依据《202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违规金额并支付1倍违约金。详见附件2.2。
11、对妙春中医诊所存在的无进销存台账、超标准收费,黄石中为中山口腔团城山门诊部存在的不合理诊疗行为,依据《202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违规金额并支付1倍违约金。详见附件2.2。
三、零售药店处理情况
1、对吴都白云大药房、新世纪医药汇大药房、楚济堂时珍友辰大药房、吴都同心大药房、黄石市宜文佳大药房、新世纪石榴园分店、新世纪青龙名居店、楚济堂时珍友康药店、吴都欣荣大药房、新世纪昊康大药房、新世纪下陆分店、楚济堂时珍华康国药店、吴都美鑫大药房、黄石市华草堂大药房新下陆店、吴都保康堂大药房、平民百姓天和大药房、新世纪新下陆分店、吴都逸清堂药店、吴都康丽大药房、吴都康欣大药房、楚济堂孔雀苑分店、吴都紫新苑大药房、吴都益生堂大药房、君安诚意大药房、楚济堂时珍新下陆二分店、吴都黄石仁康大药房、吴都银河湾大药房、楚济堂阳光大药房、新世纪民泰大药房、本草时珍润通堂大药房、吴都博康药房等31家单位进销存台账不符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3.1。
2、对吴都祥江大药房、新世纪民泰大药房、吴都广安堂药店、楚济堂阳光大药房、新世纪团城山分店、吴都银河湾大药房、黄石市华草堂大药房、吴都仁康大药房、平民百姓医药天益药店等9家单位串换药品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3.1。
3、对吴都银河湾大药房、新世纪安达路店、本草时珍润通堂大药房等3家单位大宗消费实名登记漏登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3.1。
4、对新世纪宏维大药房、吴都博康药房、新世纪维康大药房、吴都福瑞得大药房、鄂东医养五医便民大药房(4月检查,进行拒付)等5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和普通门诊购药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整改。详见附件3.1。
5、对晴安居然之家中商店存在的串换药品行为,依据《202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违规金额并支付1倍违约金。详见附件3.2。
6、对新世纪铜都药店、晴安华鼎分店、吴都大家大药房、新世纪御医堂药店等4家单位存在的未严格执行普通门诊购药管理规定,存在后补处方行为,依据《202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违规金额并支付1倍违约金。详见附件3.2。
希望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对照上述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加强法律法规协议的学习,守法执业,守约经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附件:1.1 一级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名单
1.2 一级医疗机构处理名单
2.1 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限期整改名单
2.2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协议处理名单
3.1零售药店限期整改名单
3.2零售药店协议处理名单
下陆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1 一级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名单
序号 | 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1 | 团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 |
2 | 新下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在院率较低、虚计医疗费用、重复收费 |
3 | 东方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在院率较低 |
附件1.2 一级医疗机构处理名单
序号 | 名称 | 存在问题 | 责令退回(元) | 罚款(元) | 备注 |
1 | 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虚计诊疗费用 | 4357 | 4357 | 行政处罚 |
2 | 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串换诊疗项目 | 24720 | / | / |
3 | 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虚计诊疗费用 | 971.41 | / | / |
附件2.1 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限期整改名单
序号 | 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1 | 东欣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2 | 荣华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3 | 铜花社区卫生服务站 | 超标准收费 |
4 | 康丽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5 | 益方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6 | 顺欣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7 | 来康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8 | 豪克眼科 | 超标准收费 |
9 | 恒康中医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10 | 宏维诊所 | 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 |
11 | 普仁诊所 | 进销存不符 |
12 | 江医生诊所 | 进销存不符、大宗消费实名登记漏登 |
13 | 东方口腔诊所 | 进销存不符 |
14 | 庙宇垴中医诊所 | 无进销存台账 |
15 | 华康诊所 | 进销存不符、无大宗消费实名登记记录 |
16 | 呀呀口腔诊所 | 无电子进销存台账 |
17 | 夏医生口腔诊所 | 无电子进销存台账、无大宗消费实名登记记录 |
18 | 和济中医诊所 | 无进销存台账 |
19 | 兰芽口腔诊所 | 无进销存台账 |
20 | 榕树家道顺堂中医诊所 | 无电子进销存台账 |
21 | 乐齿口腔门诊部 | 未严格执行就医购药管理规定 |
22 | 康利尔口腔诊所 | 未严格执行就医购药管理规定 |
23 | 明雅口腔诊所 | 串换诊疗项目 |
24 | 梅医生口腔诊所 | 串换诊疗项目 |
25 | 益合诊所 | 不合理用药、进销存不符 |
26 | 正和诊所 | 不合理用药 |
27 | 圣安中医诊所 | 不合理用药 |
28 | 德馨诊所 | 不合理用药 |
29 | 新惠民诊所 | 不合理用药 |
附件 2.2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协议处理名单
序号 | 名称 | 存在问题 | 责令退回(元) | 违约金(元) |
1 | 中晟口腔诊所 | 串换诊疗项目,涉及金额2450元 | 2450 | 2450 |
2 | 金花口腔诊所 | 串换诊疗项目,涉及金额1750元 | 1750 | 1750 |
3 | 美芽口腔诊所 | 串换诊疗项目,涉及金额2964元 | 2964 | 2964 |
4 | 铜盛社区卫生服务站 | 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1722.4元 | 1722.4 | 1722.4 |
5 | 下陆区吴国香便民诊所 | 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1309.9元 | 1309.9 | 1309.9 |
6 | 美兰口腔诊所 | 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2975元 | 2975 | 2975 |
7 | 友仁诊所 | 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1806元 | 1806 | 1806 |
8 | 健生中医诊所 | 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涉及金额3354元 | 3354 | 3354 |
9 | 马春毅诊所 | 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涉及金额1299元 | 1299 | 1299 |
10 | 柏林诊所 | 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涉及金额2134元 | 2134 | 2134 |
11 | 济民诊所 | 不合理用药、无大宗消费实名登记记录、进销存不符,涉及金额2820元 | 2820 | 2820 |
12 | 精义善诊所 | 不合理用药、进销存不符,涉及金额2797元 | 2797 | 2797 |
13 | 妙春中医诊所诊所 | 超标准收费、无进销存台账,涉及金额2580元 | 2580 | 2580 |
14 | 中山口腔团城山门诊部 | 不合理诊疗,涉及金额1496元 | 1496 | 1496 |
附件 3.1零售药店限期整改名单
序号 | 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1 | 东欣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2 | 荣华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3 | 铜花社区卫生服务站 | 超标准收费 |
4 | 康丽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5 | 益方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6 | 顺欣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7 | 来康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8 | 豪克眼科 | 超标准收费 |
9 | 恒康中医诊所 | 超标准收费 |
10 | 宏维诊所 | 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 |
11 | 普仁诊所 | 进销存不符 |
12 | 江医生诊所 | 进销存不符、大宗消费实名登记漏登 |
13 | 东方口腔诊所 | 进销存不符 |
14 | 庙宇垴中医诊所 | 无进销存台账 |
15 | 华康诊所 | 进销存不符、无大宗消费实名登记记录 |
16 | 呀呀口腔诊所 | 无电子进销存台账 |
17 | 夏医生口腔诊所 | 无电子进销存台账、无大宗消费实名登记记录 |
18 | 和济中医诊所 | 无进销存台账 |
19 | 兰芽口腔诊所 | 无进销存台账 |
20 | 榕树家道顺堂中医诊所 | 无电子进销存台账 |
21 | 乐齿口腔门诊部 | 未严格执行就医购药管理规定 |
22 | 康利尔口腔诊所 | 未严格执行就医购药管理规定 |
23 | 明雅口腔诊所 | 串换诊疗项目 |
24 | 梅医生口腔诊所 | 串换诊疗项目 |
25 | 益合诊所 | 不合理用药、进销存不符 |
26 | 正和诊所 | 不合理用药 |
27 | 圣安中医诊所 | 不合理用药 |
28 | 德馨诊所 | 不合理用药 |
29 | 新惠民诊所 | 不合理用药 |
附件 3.2零售药店协议处理名单
序号 | 名称 | 存在问题 | 责令退回(元) | 违约金(元) |
1 | 黄石养天和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铜都药店 | 1、进销存台账不符;2、未严格执行普通门诊购药管理规定,普通门诊购药无相应处方,涉及金额1048.01元 | 1048.01 | 1048.01 |
2 | 黄石晴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鼎分店 | 未严格执行普通门诊购药管理规定,存在先药后方,涉及金额2007.09元 | 2007.09 | 2007.09 |
3 | 黄石晴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居然之家中商店 | 串换药品,涉及金额1550元 | 1550 | 1550 |
4 | 黄石养天和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御医堂药店 | 未严格执行普通门诊购药管理规定,存在先药后方,涉及金额1000.33元 | 1000.33 | 1000.33 |
5 | 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大家大药房 | 未严格执行普通门诊购药管理规定,存在先药后方,涉及金额1027.17元 | 1027.17 | 102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