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老下陆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老下陆街道消防救援所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02678 发布日期: 2022-11-14 发布机构: 新下陆街道
文 号: 文件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所属机构:
老下陆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老下陆街道消防救援所的通知
各社区:
为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创新,避免、减少或不发生火灾,根据消防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老下陆街道消防救援所。
所 长:张国治 老下陆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主任
成 员:孙 清 老下陆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
王 珏 老下陆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
丁数娟 袁家畈社区党委书记
饶书民 蜂烈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江建军 江洋社区党支部书记
江洪滨 老鹳庙社区党总支书记
消防救援所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继任领导担任,不再另行调整。消防救援所主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见附件)。
附件:老下陆街道消防救援所职责
黄石市下陆区老下陆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老下陆街道消防救援职责
一、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检查和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四、协助区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统计工作。
五、建立健全责任区内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档案资料。
六、协调辖区政府组织有关机构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协调辖区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