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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民营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辖区基层民营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121

二、检查对象

基层民营医疗机构

三、检查人员

长:吴国兵

副组长:陈国健

  员:明、万晓芳、黄秋燕、乐欢

四、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件(附后)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基层民营医疗机构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2、检查工作联系人:万晓芳   联系电话 6577037

附件:基层民营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表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基层民营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

检查结果

1

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范围与执业许可资质是否相符,院级管理组织,如伦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等开展活动情况。

万晓芳


2

参与诊疗活动人员资质是否合规重点是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医师多点执业备案情况。

万晓芳


3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内部管理和备案情况,重点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类辅助生殖及产前诊断、产前筛查医疗美容、口腔等临床技术的应用与管理情况

乐欢


4

医疗文书规范性,重点是处方、病历和收费记录的逻辑一致性、关联性,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包括新生儿预防接种记录的真实性。

黄秋燕、乐欢


5

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国家和省重点监控药物)和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使用管理情况。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情况。

黄秋燕


6

医疗投诉与纠纷处理、处方权与手术分级管理情况。

黄秋燕


7

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人工终止妊娠技术与药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乐欢


8

履行公共卫生责任,开展院感防控、疫情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

张明


9

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情况。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