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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5年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房住房政策指南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9266 发布日期: 2025-09-12 发布机构: 下陆区住保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25年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房住房政策指南
公租房申请
一、申请范围、对象:城市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即在我市城区内无自有住房(商品房备案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无产权记录),在市场租赁住房、交纳租金,且租赁期限满一年的城市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分配与轮候:根据申请时间先后、家庭人口(原则上不得隔代计算)、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房源等情况依次计分,确定轮候排序,统一轮候配租,其中符合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失独家庭、四星级以上志愿者等条件的家庭可优先配租。
三、申请提交资料1、申请书一份;2、填写申请审批表一式贰份(申请审批表到申请所在社区领取);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低保证;优抚相关证件;残疾证;重大疾病病历;获得荣誉称号;独生子女等复印件一份。4、住房资料:租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租房时间、具体租房地址、租金、面积等),如果是危房的需房屋安全鉴定报告;5、承诺书;6、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四、申请、审核和配租程序:
1、家庭申请—社区或街道受理、系统录入—城区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资料、系统录入、公示—城区住房保障部门配租—产权运营单位办理入住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年度公告;
2、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申请—社区或街道受理、系统录入—城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对象—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含查看不动产无房证明和核查商品房备案记录)、公示—城区住房保障部门配租—产权运营单位办理入住手续— 市住房保障部门年度公告。
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申请范围、对象。1、在我城区内无自有住房(商品房备案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无产权记录),符合“新黄石人”条件的群体;2、城区内虽有产权住房但在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园区内无自有住房的申请人可申请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商品房备案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无产权记录)的申请人可申请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3、符合“公服人员”、“退役军人”、“优秀民兵”和危旧房改造保障条件的群体;4、其他收入家庭纳入市级危改范围,且唯一住房需搬离的,可申请安置过渡。
二、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产权运营单位收集资料—城区人社部门认定人员资格—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资料—产权运营单位公示、配租— 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年度公告。
四、申请所需资料
(一)黄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入住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在新单位工作不足三个月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三)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
(四)入住人员无房证明;
(五)个人承诺书。同意住房保障部门对其本人及配偶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承诺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六)企业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退休工资流水、租房合同、租房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五、审批流程
1、新黄石人”:个人申请(个人报送)或所在单位申报(集体报送)—产权运营单位收集资料—城区人社部门认定人员资格—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含查看不动产无房证明和核查商品房备案记录)、公示—城区住房保障部门配租—产权运营单位办理入住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备好、年度公告。
2、其层公共服务人员:个人申请—产权运营单位收集资料—城区人社部门认定人员属性(未缴纳单位保险人员资格由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自行认定)—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含查看不动产无房证明和核查商品房备案记录)—产权运营单位公示、配租—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年度公告。
3、“优秀民兵”:个人申请—产权运营单位收集资料—市军分区认定资格—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含查看不动产无房证明和核查商品房备案记录)—产权运营单位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年度公告。
4、C、D级危房群体:个人申请—城区会同市房屋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审核向运营单位报送计划明细—运营单位收集资料,切块安排房源—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含查看不动产无房证明和核查商品房备案记录)—产权运营单位公示、配租—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年度公告。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范围、对象:在我城区内无自有住房(商品房备案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无产权记录):1、参加工作未满五年的工薪收入群体;2、各级政府引进的各类人才(包括科技人才、教师、医护人员等);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4、黄石城区中低收入家庭(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唯一住房被征收或纲入危旧改范围需搬离的家庭;6、其他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7、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市管高层次人才公寓和租赁补贴政策的保障对象。
二、配售型保障房房源
2025年下陆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东方兰亭(具体项目信息可致电:6366626)。
三、分配与轮候
配售型保障房按照申请顺序,结合房源情况轮候配售。
四、申请、审核和配售流程
配售型保障房保障条件的群体:个人申请—城区人社部门核定—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产权运营单位公示、签约、交房—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备案。
五、申请所需资料
(一)黄石市配售型保障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离婚的需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三)劳动(聘用)合同(来黄稳定就业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四)个人承诺书(同意住房保障部门对其本人及配偶住房状况进行核查,承诺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五)由单位集中申报的,需提交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法人执照)复印件。
(六)企业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半年的退休工资流水。
咨询电话:
城发集团:0714-6366626
东楚住保公司:6551008
下陆区住房保障局联系人:柯女士;联系电话657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