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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0714-6577303

办公地址: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95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设置:

办公室、经济运行办安全环保办中小企业办、改制办、商务办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学技术工作;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关于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和新兴产业发展。

(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普工作规划,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农村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指导全区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登记和技术需求工作。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区产学研合作工作。

(五)全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中的营造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方面的作用。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邪教、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开展学术交流,繁荣学术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培养科技人才,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努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制定、协调区直部门、园区和各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科技兴区工作。  

(六)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对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基层及企事业单位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负责商务、工业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受理并调查处理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市场流通和饮食服务等商务投诉。

(十)做好服务企业相关工作,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与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工作,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为辖区规模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引导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生产。

(十一)负责改制企业的收尾工作与改制企业遗留及后续问题协调处理工作,协助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并做好改制企业剩余资产的管理,做好档案管理、信访、综治、维稳与城区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企业和社会的平安稳定。

(十二)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规范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流通管理;研究提出市场供求应急预案,组织培育现代物流方式,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区市场共同发展。

(十三)调查研究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畜禽屠宰监管,对食盐、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进行管理;负责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流通活动的规划、监督和管理。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拟订实施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政策。      

(十四)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十五)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管特殊流通行业。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管成品油流通。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政府职能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职能运行的法制化。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相关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调控和统筹协调。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向创新服务转变。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和企事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优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引进第三方专业科研机构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高新技术、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和政策激励机制。统筹全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