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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住房保障局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0714-6577121

办公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大畈路6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设置: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本区住房保障的计划管理,组织编制住房保障的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本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对各街办、社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实施公益性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组织协调房屋征收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化工作和信息公开。

(五)负责本区公租房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负责本区房地产工程建设中涉及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的落实,协助办理保障性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实施住房保障工程质量。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安置、分配工作。

(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对危旧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民意调查、房屋状况调查与登记、地籍核实等工作,并组织项目成本测算评估工作。

(八)负责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指导征收单位开展征收地块房屋登记、核实认定等工作;组织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处理房屋征收所涉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九)负责组织棚改项目和城市建设涉及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档案的收集与管理,组织审核相关单位与征收对象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区政府决定,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划定征收范围,并督促依法拆除征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

(十)负责协调旧城改造(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申报、监督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依法依规签订、履行物业服务协议;协调房屋维修基金的申请和指导小区物业依法依规对居民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十二)负责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建立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