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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0714-6577295

办公地址: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45号区政府8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设置:

办公室、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及对外交流、宣传和推广。

(二)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三)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发展,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旅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管理区文化艺术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全民健身中心、街办及社区公共文化基础建设。

(五)组织和开展全区性重大文旅体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艺术、全民健身领域的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产品生产,指导文体行业专业培训,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体育运动训练,培养后备人才。

(六)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八)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并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运动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指导推进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以及广播电视等相关场所、单位、团体的设立及审批许可,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目标,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加强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激发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下陆区产业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作用,增强下陆文化软实力,加快建成黄石首善城区,打造世界健康文化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