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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打造中心城区、首善城区进程,根据《关于印发<下陆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黄下发改〔2019〕2号)文件精神,特编制下陆区“十”(2021—202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期间,我局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十”规划目标

“十完成情况

2016年1月--2020年9月)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2500

39839

2.城镇登记失业率(%)

<4.5

3.08

3.扶持创业()

3000

4753

4.扶持创业()

9000

15987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9

6.扩面新增企业职工()

6380

10108

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100

100

二、“十”时期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实际,统筹确定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实现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建设人才强区。

——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努力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更加优化。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差距逐步缩小。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十四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规范基本定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基层服务条件更加完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十”规划主要指标任务

   标

“十完成情况

2016年1月--2020年9月)

“十规划目标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39839

40000

2.城镇登记失业率(%)

3.08

<4.5

3.扶持创业()

4753

5000

4.扶持创业()

15987

15000

5.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人数()

4914

5000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99

90

7.扩面新增企业职工()

10108

10000

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95

三、“十”时期工作举措

(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需要,将就业创业有机融合,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建立涵盖毕业生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加强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信息共享,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是再就业帮扶行动计划。将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大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力度,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其尽快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尽最大努力缩短其失业周期。三是职业培训行动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新成长劳动力技能提升、在岗职工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劳动力技能提升等计划,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累计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5000人次。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二是落实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三是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严格落实基金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全过程监督检查。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一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深化人才职称制度改革。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竞争择优选拔技能人才工作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以技能大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选拔体系,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三是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力度。制定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全方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认定、项目申报、生活补贴、子女入学、社保医疗、人才公寓等“一站式”高效服务。

(四)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聘后管理,细化岗位设置。强化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完善考试与评价、考核与认定等多种评价手段,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公正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二是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资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保障力度。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落实,结合随军家属安置需求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工作。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分类指导和监督,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二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三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动开展新市民培训,促进农民工实现社会融合。

(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全面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三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立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