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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8-12 来源:下陆区城管局    

冯志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石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目前区级还未成立燃气管理专业部门,燃气安全管理相关权限由市燃气热力办公室履行,下步我区将配合市燃气热力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我局配合市燃气办对嘉瑞能源公司、黄石煤气公司、昭商石化违规供应点已进行整合。同时配合市燃气办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配送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同时,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教育,增强用户安全防范意识,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发挥群众监督效应,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黑气点”的打击力度并依法取缔从严查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四个一律”要求,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切实做到“五个”坚决。

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醇基燃料市场整体情况进行排查、检查,查清本辖区内餐饮店醇基燃料的供货商底数,对所有醇基燃料经营企业采取检查现场安全状况、查看内业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供货商是否具备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相应资质,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经营企业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