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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7-28 来源:下陆区市监局    

汪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收提案后,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您分析的问题和提出的具体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具体作出如下答复:

一、加大食堂建设经费投入。我局将督促学校加大食堂建设经费的投入,增加食堂面积,添置该有的功能区,完善所需的设备设施,改进人流物流不分、交叉污染的现状。

二、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为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水平。督促学校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半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和食品安全知识。此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走进中小学校校园,采取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知识问答、设置科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邀请学生和家长参观学校食堂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三、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抽检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春季、秋季、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落实学校“四查”管理制度,压实学校食品安全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防发生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全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学校食堂58家次,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组织开展飞行检查,我局去年开展两次飞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58家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现场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隐患48余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问题整改率达100%。

四、加强自身制度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认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和食堂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近期要对校内食品卫生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把进货、加工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购货台帐制度、实行招标定点采购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坚持大宗生活物资由后勤服务中心配送的制度,杜绝“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流入学校。严禁各学校自行采购米、粉、油等大宗生活物资,对违规采购造成损失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民事、刑事责任。食堂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要遵守专店采购、专项登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保管查验、严格领取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的制度。不得过量使用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