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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企惠民补贴即日起可申请啦!

为做好援企惠民,助力人民就好业,助推企业再发展,依据《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军区动员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与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黄石人”计划优化招工稳工留工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黄就创领[2021]2号)的文件精神。即日起下陆区将开展以下七类补贴的组织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下陆区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

针对对象及补贴标准: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失业半年以上或就业困难人员)

针对对象及补贴标准: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

(退役军人)

针对对象及补贴标准: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新黄石人”计划2.0政策就业服务补贴

针对对象及补贴标准: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院校和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新黄石人”,入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综合送工岗位、企业评价等因素给予该机构或组织600-1000元/人的就业服务补贴。

政策受理期限:暂执行期为一年

"新黄石人”计划2.0政策以工带工补贴

针对对象及补贴标准:企业职工引荐“新黄石人”入职,或发动亲友、老乡等组团式来黄就业,入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给予引荐人或组团负现人600元/人的“以工带工”补贴。

政策受理期限:暂执行期为一年

"新黄石人”计划2.0政策大中专毕业生

(技能人才)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

针对对象及补贴标准:企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以上技能等级人员,初次在黄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给予个人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

政策受理期限:暂执行期为一年

"新黄石人”计划2.0政策稳岗留工补贴

针对对象及补贴标准: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重点企业入职的“新黄石人”,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给予该企业1000元/人的稳岗留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可补贴50万元。

政策受理期限:暂执行期为一年

若辖区企业或群众对以上补贴有疑问或需要了解详情可拨打电话至下陆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受理人:余国方

咨询电话:0714-5317767


下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