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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医保!你知道了吗

1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获悉

为给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优质服务

黄石市近日印发了相关文件

进一步优化我市医保经办服务措施

实现市域内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资格互认

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域内已纳入任一地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同时纳入其他两地医保定点管理范围,无需再申报评估,与属地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并分别送其他两地备案;三地互认定点管理结算范围包括:住院、门诊统筹、个人账户消费、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使用等。

建立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市级结(清)算制度

为积极推进黄石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互济工作的开展,实现全市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就医购药互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就医,同时方便医药机构申报、结算医药费用,对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本人及共济人员使用的医药费用先由地经办机构支付,再按"财务业务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市域内统一清算。

提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就医购药便捷性

将全市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及实行购药零差率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均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正常享受待遇的参保居民在上述任何一家开通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业务的医疗机构就诊,均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服务,并不设"日限额",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用实行按项目付费。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门诊

统筹科科长邓利宣告诉记者

这些措施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优化后,黄石市实现了

大冶、阳新和黄石城区定点医药机构互认

也免去了医药机构垫资的压力

并扩大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算的范围

参保者就医购药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