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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2023年耕地保护完成情况

今年中央首次对个地方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实施“五个一票否决”(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违法占耕比),现将我区“五个一票否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

今年我区的耕地保有量,即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约定的耕地保护目标3706.82亩(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2022年底我区耕地总量3840亩(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扣除村庄和城镇内部不纳入保有量统计耕地195.91亩,实有保有量统计耕地3644.09亩,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相比缺口62.73亩,加上今年耕地净流出27.55亩(今年12月国家下发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有27.55亩耕地变成了非耕地),总缺口93.25亩。

截至目前,我区累计通过工程措施补充耕地225.36亩,具体情况如下:

1. 通过日常变更调查举证通过75.15亩补充耕地(已在自然资源部系统备案),这部分耕地主要为居民自发开荒耕种的(第二次国土调查现状为耕地、第三次国土调查为非耕地)。

2. 2022年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初验备案举证通过51.76亩,另外还有6.62亩下周可备案成功(已于省厅规划研究院沟通),总耕地面积58.38亩。

3.11月底至本月17日,东街办和老街办、工业园区已完成补充耕地整改任务91.83亩(已经翻耕未种植,通过承诺举证方式通过,2024年5月20日前必须出苗)。

我区目前耕地总量为3841.9亩(3644.09+225.36-27.55),超出耕地保有量130.5亩,完成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三区三线”划定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47.7235亩。今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任务规模6.714亩(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其中林地6.24亩,水域0.474亩,主要分布在王寿社区0.474亩、占爱宇社区6.24亩,已通过异地补划的方式整改到位(异地补划7.79亩),异地补划的耕地为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与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目前我区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249.27亩,大于国家下达的保护目标。其次是通过工程措施恢复永久基本农田内非耕地25.5亩,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全部达到耕作条件。

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已超额完成。

(三)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我区所有的项目建设使用土地均通过农用地转用报批保障项目用地,落实了占补平衡。

(四)耕地进出平衡情况

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编制了下陆区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落实了流入与流出地块,流入地块已种植,本周市局验收。

(五)违法占用耕地情况

省厅规定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到达或超过15%或违法占用耕地数量达到100亩以上的县(市区) “一票否决”。今年我区违法占用耕地案件8宗29.09亩,其中费申梅违法占耕所建房已组织强拆恢复为耕地、宝丰机械违法占耕所建停车场已拆除恢复为耕地、马鞍山社区违法占耕修路和文化礼堂已恢复整改、楚星公司以北圈地占耕已整改,计25.14亩;卫王社区星宝幼儿园、红八二手车市场、素食文化村(2栋房)4宗违法用地(3.95亩)已全部由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处到位,相关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没收移交区政府,违法占用耕地已组卷上报到省厅,有2宗地的土地批文已下发,另2宗批文本月可下发。通过立案查处和土地报批全部消化后,我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零。

(六)恢复耕地任务完成情况

国家下发我区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图斑9个,面积25.56亩。已通过原地恢复图斑3个,面积14.56亩;通过“进出平衡”流入耕地面积11.03亩,共计恢复耕地面积25.59亩,完成了下陆区2022年国家下达的耕地流出整改任务。2023年11月2日,以上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图斑均通过日常变更实地举证,成果通过省级核查组审核通过。

综上,我区可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不会出现“五个一票否决”情况。

二、恢复到2020年度变更调查耕地情况

我区2020年度变更调查时耕地总量为4140亩,通过多项措施恢复整理后,我区耕地总量可达到3841.9亩,与4140亩相比,缺口298.1亩。根据湖北省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法办法中的考核标准( “综合考虑部分市(州)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恢复、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市域调剂等实际情况” ),我区2022年大健康一期土地报批购买使用保康县增减挂钩指标112.7625亩,2022年和2023年土地报批购买使用省级统筹耕地占补指标194.1315亩,共计购买使用耕地指标306.89亩,超出了上述的缺口298.1亩,即我区耕地(含购买耕地指标)达到4148.79亩,大于我区2020年度变更调查时耕地总量为4140亩。

三、工作建议

一是我区通过工程措施恢复为耕地的91.83亩土地已错农时,区政府以承诺举证方式通过认定,承诺2024年5月20日前出苗。如果2024年5月20日前因承诺未兑现,自然资源部将认定我区耕地保护工作造假,且影响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后果极其严重,不可估量。为保证兑现政府承诺,需要做好几件事:其一,东街办、老街办、团街办、工业园区要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承诺辖区补充整理的耕地2024年5月20日前出苗;其二,相关街办组织社区提前做好种植作物的育苗育秧准备,不能因为到了农时无秧苗种植;其三,区委办、政府办将相关街办的种植任务纳入双月考评内容;其四,区纪委跟进督办种植工作;其五,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种植指导和技术指导。

二是我区这次工程措施恢复为耕地绝大部分位于张家湾社区的山地上,没要灌溉设施,靠天种植,亟需解决这部分耕地的灌溉问题。这些新开垦的耕地没有水源保障,极容易撂荒,又带来新的问题。为避免耕地撂荒,建议区委、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水利部门农业灌溉资金建设供水工程(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灌排设施建设与管理这条,责任部门为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耕地灌溉面积保持稳定或增加,责任部门为水利部门);其次是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2条第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第二款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可解除承包合同的规定,遏制耕地种树和耕地撂荒行为。

三是目前我区实有耕地总量比耕地保有量仅多出130.5亩,耕地保护形势非常严峻。违法占耕建设和耕地撂荒均会导致我区的耕地减少,危及到耕地保有量考核。从我区违法占耕建设的行为看,全部为街办、社区支持或默许。为遏制违法占耕行为,建议尽快制订我区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街办、社区的耕地保护、管护责任。